第十章 中琉海上分界篇

第十章 [ 1 2 3 4 5 6 ]

(七)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汪楫《使琉球杂录》之界说:过郊(沟)祭海,黑水沟为中外之界,姑米山为法定入琉球境国门。
  (1)“二十五日,……薄暮过郊,或作沟,风涛大作,投生猪羊各一,泼五斗米粥,焚纸船,鸣钲击鼓,诸军皆甲露刃,俯舷作御敌状,久之始息。问郊之义何取?曰:中外之界也。界于何辨?曰:悬揣耳。然顷者恰当其处,非臆度也。”“食之,复兵之,恩威并济之义也。”[案:中国册使汪楫所记过沟祭海之仪式及海沟为中外之界说,是坚守中国自明初以来之国家制度和传统之界说,记载简明真实,语言明确,不容任何曲解或否认。]
  (2)“按《图》应过赤坎屿,始至姑米山,乃二十六日倏忽已至马齿山,……是时接封大夫郑永安惶惧,谓天使乃从天降,国中无由前知。突入其境,……则陪臣且得重罪……”[案:赤坎屿即中国赤屿,又称赤尾屿,为钓鱼台列屿最东端之界岛。超越姑米山属于违制。可证姑米山为琉球国法定入境国门。册使封舟,亦不能超越。]

(八)1719年(清康熙五十八年)徐葆光《中山传信录》之界说:姑米山为琉球国界山和起算点,过沟祭海,画海为界,中琉官员共同确定琉球版图,中琉之间不存在任何“无主地”。
  (1)“福州五虎门至琉球姑米山,共四十更船。琉球姑米山至福州定海所,共五十更船。”[案:这是中国册使徐葆光与随行测量官平安、丰盛额经过测量核定的行船更数,均以姑米山为琉球国之界山和起算点。]
  (2)“姑米山《中山传信录》原注: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案:镇山之说,系沿用中国镇山之古义,指古米山为琉球国西南方的界山,具有安定四方的象征意义。]
  (3)“二月十六日癸丑,巳刻舟自琉球那霸开洋,……二十日丁巳,……船共行二十六更半。是日海水见绿色,夜过沟祭海神。”[案:中国历届册使之封舟,于过黑水沟出入境之际,皆须遵行过沟祭海神的国家制度,举行仪式,用以强化渡海官员兵役人等的国家观念和疆界意识。]
  (4)徐葆光《琉球三十六岛图歌》:“琉球属岛三十六,画海为界如分疆,……主人输诚出图籍,题写六六何周详。”[案:自明初以至清末,琉球国图皆绘为三十六岛,这是中国与琉球两国共同确认的琉球国版图,中琉之间不存在任何“无主地”,也不存在任何领海与土地的争议问题。]

徐葆光等绘《琉球三十六岛图》 徐葆光《琉球三十六岛图歌》
第十章 [ 1 2 3 4 5 6 ]
 
  版权所有: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http://www.cfdd.org.cn) 
Copyright 2004-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 邮编:100000
保钓联合会联系信箱 E-mail:bdbangongshi@yahoo.com.cn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050089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