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又称《辛丑议定书》、《辛丑各国和约》,是清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1901)英、德、美、法、俄、日、意、奥、西、荷、比11个帝国主义国家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关于结束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不平等条约。
光绪二十六年五月(6月)下旬清廷对八国联军宣战后,清军一再溃败。六月上旬,慈禧太后改任两广总督李鸿章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命其从速来京,全权与各国协商议和。七月十三日(8月7日),八国联军逼近北京,清廷正式任命李鸿章为全权议和大臣,与列强谈判。二十一日,北京沦陷。慈禧太后在逃跑途中命荣禄、徐桐、崇绮(?―1900)留京乞和。八月初三,再派庆亲王奕劻与李鸿章共同协商议和事宜。侵华列强对此反应不一。沙俄为诱迫清廷承认它侵占东三省合法化,首先表示承认李鸿章代表资格,赞同与清廷议和,将在京俄国公使和军队撤往天津。英、德等国希望索取更多利益,强烈反对与素有亲俄倾向的慈禧政权开议,拒不承认李鸿章的代表资格。德国因其公使克林德被击毙而更加忌恨清廷,甚至与英国商定准备拘捕李鸿章,阻挠清廷与俄国的交涉。为此,李鸿章从广州抵沪后迟迟不敢北上。俄国极力为清廷斡旋,力劝英、德放弃了拘捕李鸿章的打算。八月二十三日,李鸿章在俄军保护下抵达塘沽,并很快赴京,在各国公使间奔走。德国提出以惩办慈禧太后、端王载漪等战争祸首作为议和的先决条件,从而使和谈无法进行。帝国主义各国围绕是否与清廷和谈、以及李鸿章代表资格等问题进行的争论,实际是各国在华挑选代理人的矛盾显现。俄国支持素有亲俄倾向的慈禧和李鸿章;英、美等国则支持光绪帝;德国明显倾向英国,以拖延时间,等待德国元帅、八国联军总司令瓦德西(1832―1904)来华,以便扩大对华侵略战争。
闰八月中旬,瓦德西抵达北京后,执行德皇指令,多次拒绝李鸿章求见,指挥联军向直隶发动武装进攻。瓦德西的激烈做法不仅引起俄国强烈不满,英、美等国也害怕德国独受其益,遂一面派兵参与扩大侵华的军事行动,以待日后分赃时能多得一些侵略利益,一面又表示希望尽快结束战争。特别是八国联军逼进山西,触动英国在山西的侵略利益时,英国更强烈地呼吁停战。英、美等国态度的转变,迫使德国不得不就此止步,为清廷乞和打开了方便之门。慈禧为取得各国宽恕,于闰八月初三发布惩处肇祸诸臣的上谕。刘坤一、张之洞、李鸿章等也极力为慈禧开脱,将宣战责任归咎载漪。清廷及封疆重臣的这些表现,使列强感到慈禧已经驯服,继续支持这个驯服政府对他们大为有利。另外,欧洲各国也担心抛弃慈禧,将导致清政府垮台,丧失讹诈中国的机会和可能。这样,在挑选代理人的问题上,欧洲列强态度渐趋一致,最终决定“保全”慈禧,开始与清廷议和。
闰八月十一日,法国提出6项建议作为议和基础:一、惩办罪犯;二、禁止中国输入军火;三、赔偿各国损失;四、在北京设立外国卫队,保护使馆;五、拆毁大沽炮台;六、占领大沽至北京之间的二三处据点。二十二日,中国代表提出5条建议,作为和约草案:对攻打使馆表示认罪,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答应赔偿各国损失;修改或新订商约;要求各国交回总理衙门及其档案;和谈开始后即行停战等。各国公使认为,中国提议“狂妄”,根本不屑一顾,仅就法国建议进行磋商,决定增加下列内容:一、董福祥、毓贤应处斩。二、罢免发生排外纠纷的各地官员。三、扩大赔款范围。四、划定使馆区,不许中国人居住。五、将拆毁大沽炮台扩展至大沽以外地区。六、严禁华人组织和参加排外会社。七、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此外,公使团还通过了德、日各自提出的“优恤”义和团运动中被杀的克林德、杉山彬的处理意见。十一月初三,公使团以法国建议为基础,增补了上述各项内容后形成所谓《议和大纲》12条,送交清方代表,并转达西安行在。慈禧看到《大纲》没有将她列为祸首,大喜过望,初六即命“所有十二条《议和大纲》,应即照允”,“诏报奕劻、鸿章如约”。很快,奕劻和李鸿章代表清廷签字,并将加盖御玺的有关上谕作为附件,分送各国公使,《议和大纲》正式生效。这个大纲基本包括了后来正式和约的主要内容。十二月二十六日,清廷发布“罪己诏”,恶毒攻击义和团,为慈禧太后卸责,并对列强的“宽大”感激涕零,说是“今兹议约,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念列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追思,惭愤交集”,表示今后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议和大纲》确定后,各国使团即开始研究大纲细目和付诸实行的问题。由于各国贪婪无厌,彼此又勾心斗角,互相争夺,因此针对大纲细目的拟定又争吵了八九个月,焦点集中于惩凶和赔款两个问题。惩凶即惩罚支持义和团及主张与列强宣战的清朝重臣。对此,英、俄两国意见分歧:俄国力主免除亲王载漪等死刑;英国要求扩大刑罚范围,对伪造列强归政照会、挑动慈禧与八国宣战的端王载漪也要处死。争吵结果,列强达成妥协,决定“懿亲不加刑”,王公大臣由清廷自己惩处。二十七年正月初三(2月21日),清政府迫于列强压力,赐庄王载勋(?―1901)自尽;端王载漪、辅国公载澜为斩监候,发往边疆永远监禁;毓贤即行正法;董福祥革职降调;其他主战文武官员均受不同处分。三月二十一日和七月初六,清廷又两次惩办各省地方官员100多人。赔款是列强争吵的另一问题,也是整个和谈中困难最多、费时最久的问题。瓦德西来华前,德皇令他“要求中国赔偿,务达最高限度”。这种贪婪索求也是其他各国的共同欲望。为确定赔款总数,公使团责成英、德、比、荷4国组成“赔款委员会”,研究赔款标准和范围,最后确定赔偿应以各国直接损失为限的原则。另外,日、美、德、比4国又组成“财源调查委员会”,调查中国财政情况,并根据海关总税务司赫德提供的数字,最后确认中国能够负担的最高赔款总额为白银4.5亿两(约6750万英镑)。赔款总额确定后,各国竞相提高索偿砝码,肆意讹诈。俄国在侵吞东三省的阴谋屡屡受挫后恼羞成怒,把赔款额提高到1.3亿两;德国索取远征费4亿马克(实际只用2.5亿马克);英国把赔偿费从拟议的480万英镑提至650万英镑;美国要求赔偿2500万美元(实际仅花费1360万美元)。但是,当时中国每年财政收入仅8800万两左右,支出却高达1.1亿两以上,存在巨额赤字,绝无现金支付赔款的能力。为此,各国就赔偿方式问题绞尽脑汁。俄、法两国为尽快拿到赔款,主张由列强共同作保,替清廷在国际金融市场筹集外债,作为偿金。美、英两国坚决反对,认为这样会造成列强共管中国财政的局面,与“尊重中国行政完整”的“门户开放”原则不符,对其凭借强大经济实力掠夺中国不利。英国提出在中国发行债券分年摊还的办法:即由中国发行债券(保票),发行前3年年息3厘,每两年增加0.5厘,以后一律4厘;债券还本减息基金,在债券发行后5年实行,每年归还本金1%;中国政府指定特种财政收入作为偿还债务之用。这一办法后经德国修改为:各国从中国得到等于各自应得的全部赔款数额的保票,年息4厘,每年至少还本0.5%。这一提议终被列强所接受。关于赔款抵押,各国一致同意用中国偿还债务后的海关税余额、常关税、盐厘为指定项目。俄、德两国为迅速得到赔款,又提出将海关税率提高到值百抽十,新增收入归入赔款。当时中国海关税名义是值百抽五,但实际平均只有3.17%。这一提议遭到在华贸易占很大比重的英、美两国的反对。讨价还价后,公使团最后决定,将关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但以清廷改善河道、修改内河航船章程为条件。这样,经过一年多的争吵,帝国主义各国侵略利益大体得到满足,议和的有关问题基本达成一致。整个和谈过程中,条约主要内容均由列强间议定,清廷代表形同虚设。
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奕劻、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在北京与英、美、德、法、俄、日、意、奥、西、荷、比11国公使在《最后议定书》(即《辛丑条约》)上签字,共12款,19个附件,主要内容:一、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年息4厘,39年还清。二、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区,允许列强驻兵,界内不许华人居住。三、将大沽炮台和大沽至北京的沿线炮台一律拆毁;天津20里内不允清兵驻扎;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的黄村、廊房、杨村、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山海关、秦皇岛、天津等12个沿线要地准许各国军队驻守;禁止军火和制造军火的原料输入中国2年,并可延长。四、惩办主战凶犯;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组织,违者皆斩;在发生排外纠纷的城镇停止各等文武考试5年;清廷官吏所属境内如发生伤害洋人或违约之事,官吏必须立时弹压,否则革职,永不叙用。五、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办理对外事宜;变通各国使臣觐见礼节。六、清政府派大臣赴德、日两国谢罪,在克林德被害处树立碑坊,对杉山彬“用优荣之典”;在各国被“污渎”及挖掘的坟茔建立“涤垢雪侮之碑”。七、订立新的通商航船条约。《辛丑条约》是一个空前的奴役性条约。从经济上说,4.5亿两赔款相当于当时国人人均分摊1两,加上赔款利息、地方赔款等项,总数在10亿两以上。这种勒索旷古罕闻。赔款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为抵押,使清廷丧失了除田赋外的所有财政来源,中国财政为列强进一步控制,中国经济几乎处于崩溃状态。从军事上说,建立使馆区、驻军、拆毁炮台等,严重损害了中国领土主权,使北京门户洞开,使清廷处于帝国主义直接监督和军事控制之下。从政治上说,惩办主战官员、禁止中国人民从事反帝活动、优恤克林德、杉山彬、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等,使清政府承担了替帝国主义镇压中国人民反帝运动的条约义务,清王朝成为名副其实的“洋人的朝廷”。总之,《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用暴力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殖民枷锁。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至此完全形成。
光绪二十六年五月(6月)下旬清廷对八国联军宣战后,清军一再溃败。六月上旬,慈禧太后改任两广总督李鸿章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命其从速来京,全权与各国协商议和。七月十三日(8月7日),八国联军逼近北京,清廷正式任命李鸿章为全权议和大臣,与列强谈判。二十一日,北京沦陷。慈禧太后在逃跑途中命荣禄、徐桐、崇绮(?―1900)留京乞和。八月初三,再派庆亲王奕劻与李鸿章共同协商议和事宜。侵华列强对此反应不一。沙俄为诱迫清廷承认它侵占东三省合法化,首先表示承认李鸿章代表资格,赞同与清廷议和,将在京俄国公使和军队撤往天津。英、德等国希望索取更多利益,强烈反对与素有亲俄倾向的慈禧政权开议,拒不承认李鸿章的代表资格。德国因其公使克林德被击毙而更加忌恨清廷,甚至与英国商定准备拘捕李鸿章,阻挠清廷与俄国的交涉。为此,李鸿章从广州抵沪后迟迟不敢北上。俄国极力为清廷斡旋,力劝英、德放弃了拘捕李鸿章的打算。八月二十三日,李鸿章在俄军保护下抵达塘沽,并很快赴京,在各国公使间奔走。德国提出以惩办慈禧太后、端王载漪等战争祸首作为议和的先决条件,从而使和谈无法进行。帝国主义各国围绕是否与清廷和谈、以及李鸿章代表资格等问题进行的争论,实际是各国在华挑选代理人的矛盾显现。俄国支持素有亲俄倾向的慈禧和李鸿章;英、美等国则支持光绪帝;德国明显倾向英国,以拖延时间,等待德国元帅、八国联军总司令瓦德西(1832―1904)来华,以便扩大对华侵略战争。
闰八月中旬,瓦德西抵达北京后,执行德皇指令,多次拒绝李鸿章求见,指挥联军向直隶发动武装进攻。瓦德西的激烈做法不仅引起俄国强烈不满,英、美等国也害怕德国独受其益,遂一面派兵参与扩大侵华的军事行动,以待日后分赃时能多得一些侵略利益,一面又表示希望尽快结束战争。特别是八国联军逼进山西,触动英国在山西的侵略利益时,英国更强烈地呼吁停战。英、美等国态度的转变,迫使德国不得不就此止步,为清廷乞和打开了方便之门。慈禧为取得各国宽恕,于闰八月初三发布惩处肇祸诸臣的上谕。刘坤一、张之洞、李鸿章等也极力为慈禧开脱,将宣战责任归咎载漪。清廷及封疆重臣的这些表现,使列强感到慈禧已经驯服,继续支持这个驯服政府对他们大为有利。另外,欧洲各国也担心抛弃慈禧,将导致清政府垮台,丧失讹诈中国的机会和可能。这样,在挑选代理人的问题上,欧洲列强态度渐趋一致,最终决定“保全”慈禧,开始与清廷议和。
闰八月十一日,法国提出6项建议作为议和基础:一、惩办罪犯;二、禁止中国输入军火;三、赔偿各国损失;四、在北京设立外国卫队,保护使馆;五、拆毁大沽炮台;六、占领大沽至北京之间的二三处据点。二十二日,中国代表提出5条建议,作为和约草案:对攻打使馆表示认罪,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答应赔偿各国损失;修改或新订商约;要求各国交回总理衙门及其档案;和谈开始后即行停战等。各国公使认为,中国提议“狂妄”,根本不屑一顾,仅就法国建议进行磋商,决定增加下列内容:一、董福祥、毓贤应处斩。二、罢免发生排外纠纷的各地官员。三、扩大赔款范围。四、划定使馆区,不许中国人居住。五、将拆毁大沽炮台扩展至大沽以外地区。六、严禁华人组织和参加排外会社。七、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此外,公使团还通过了德、日各自提出的“优恤”义和团运动中被杀的克林德、杉山彬的处理意见。十一月初三,公使团以法国建议为基础,增补了上述各项内容后形成所谓《议和大纲》12条,送交清方代表,并转达西安行在。慈禧看到《大纲》没有将她列为祸首,大喜过望,初六即命“所有十二条《议和大纲》,应即照允”,“诏报奕劻、鸿章如约”。很快,奕劻和李鸿章代表清廷签字,并将加盖御玺的有关上谕作为附件,分送各国公使,《议和大纲》正式生效。这个大纲基本包括了后来正式和约的主要内容。十二月二十六日,清廷发布“罪己诏”,恶毒攻击义和团,为慈禧太后卸责,并对列强的“宽大”感激涕零,说是“今兹议约,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念列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追思,惭愤交集”,表示今后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议和大纲》确定后,各国使团即开始研究大纲细目和付诸实行的问题。由于各国贪婪无厌,彼此又勾心斗角,互相争夺,因此针对大纲细目的拟定又争吵了八九个月,焦点集中于惩凶和赔款两个问题。惩凶即惩罚支持义和团及主张与列强宣战的清朝重臣。对此,英、俄两国意见分歧:俄国力主免除亲王载漪等死刑;英国要求扩大刑罚范围,对伪造列强归政照会、挑动慈禧与八国宣战的端王载漪也要处死。争吵结果,列强达成妥协,决定“懿亲不加刑”,王公大臣由清廷自己惩处。二十七年正月初三(2月21日),清政府迫于列强压力,赐庄王载勋(?―1901)自尽;端王载漪、辅国公载澜为斩监候,发往边疆永远监禁;毓贤即行正法;董福祥革职降调;其他主战文武官员均受不同处分。三月二十一日和七月初六,清廷又两次惩办各省地方官员100多人。赔款是列强争吵的另一问题,也是整个和谈中困难最多、费时最久的问题。瓦德西来华前,德皇令他“要求中国赔偿,务达最高限度”。这种贪婪索求也是其他各国的共同欲望。为确定赔款总数,公使团责成英、德、比、荷4国组成“赔款委员会”,研究赔款标准和范围,最后确定赔偿应以各国直接损失为限的原则。另外,日、美、德、比4国又组成“财源调查委员会”,调查中国财政情况,并根据海关总税务司赫德提供的数字,最后确认中国能够负担的最高赔款总额为白银4.5亿两(约6750万英镑)。赔款总额确定后,各国竞相提高索偿砝码,肆意讹诈。俄国在侵吞东三省的阴谋屡屡受挫后恼羞成怒,把赔款额提高到1.3亿两;德国索取远征费4亿马克(实际只用2.5亿马克);英国把赔偿费从拟议的480万英镑提至650万英镑;美国要求赔偿2500万美元(实际仅花费1360万美元)。但是,当时中国每年财政收入仅8800万两左右,支出却高达1.1亿两以上,存在巨额赤字,绝无现金支付赔款的能力。为此,各国就赔偿方式问题绞尽脑汁。俄、法两国为尽快拿到赔款,主张由列强共同作保,替清廷在国际金融市场筹集外债,作为偿金。美、英两国坚决反对,认为这样会造成列强共管中国财政的局面,与“尊重中国行政完整”的“门户开放”原则不符,对其凭借强大经济实力掠夺中国不利。英国提出在中国发行债券分年摊还的办法:即由中国发行债券(保票),发行前3年年息3厘,每两年增加0.5厘,以后一律4厘;债券还本减息基金,在债券发行后5年实行,每年归还本金1%;中国政府指定特种财政收入作为偿还债务之用。这一办法后经德国修改为:各国从中国得到等于各自应得的全部赔款数额的保票,年息4厘,每年至少还本0.5%。这一提议终被列强所接受。关于赔款抵押,各国一致同意用中国偿还债务后的海关税余额、常关税、盐厘为指定项目。俄、德两国为迅速得到赔款,又提出将海关税率提高到值百抽十,新增收入归入赔款。当时中国海关税名义是值百抽五,但实际平均只有3.17%。这一提议遭到在华贸易占很大比重的英、美两国的反对。讨价还价后,公使团最后决定,将关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但以清廷改善河道、修改内河航船章程为条件。这样,经过一年多的争吵,帝国主义各国侵略利益大体得到满足,议和的有关问题基本达成一致。整个和谈过程中,条约主要内容均由列强间议定,清廷代表形同虚设。
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奕劻、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在北京与英、美、德、法、俄、日、意、奥、西、荷、比11国公使在《最后议定书》(即《辛丑条约》)上签字,共12款,19个附件,主要内容:一、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年息4厘,39年还清。二、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区,允许列强驻兵,界内不许华人居住。三、将大沽炮台和大沽至北京的沿线炮台一律拆毁;天津20里内不允清兵驻扎;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的黄村、廊房、杨村、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山海关、秦皇岛、天津等12个沿线要地准许各国军队驻守;禁止军火和制造军火的原料输入中国2年,并可延长。四、惩办主战凶犯;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组织,违者皆斩;在发生排外纠纷的城镇停止各等文武考试5年;清廷官吏所属境内如发生伤害洋人或违约之事,官吏必须立时弹压,否则革职,永不叙用。五、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办理对外事宜;变通各国使臣觐见礼节。六、清政府派大臣赴德、日两国谢罪,在克林德被害处树立碑坊,对杉山彬“用优荣之典”;在各国被“污渎”及挖掘的坟茔建立“涤垢雪侮之碑”。七、订立新的通商航船条约。《辛丑条约》是一个空前的奴役性条约。从经济上说,4.5亿两赔款相当于当时国人人均分摊1两,加上赔款利息、地方赔款等项,总数在10亿两以上。这种勒索旷古罕闻。赔款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为抵押,使清廷丧失了除田赋外的所有财政来源,中国财政为列强进一步控制,中国经济几乎处于崩溃状态。从军事上说,建立使馆区、驻军、拆毁炮台等,严重损害了中国领土主权,使北京门户洞开,使清廷处于帝国主义直接监督和军事控制之下。从政治上说,惩办主战官员、禁止中国人民从事反帝活动、优恤克林德、杉山彬、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等,使清政府承担了替帝国主义镇压中国人民反帝运动的条约义务,清王朝成为名副其实的“洋人的朝廷”。总之,《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用暴力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殖民枷锁。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至此完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