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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outstar网友的谬论

转贴outstar网友的谬论

原文如下:

转帖: 我的一点个人看法

下面是一个叫outstar网友的话,请各位尊敬的保钓勇士们好好的看看,从多方面考虑一下,不要太冲动,从大局出发。

我是一名来自公安边防部队的边防警察,也就是你们说的边防武警,我想对近段时间发生的一些事情发表一下我的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

首先我是绝对支持大家的爱国行为的,钓鱼岛无可争议地是中国的神圣领土!大家来自民间,能自发地进行这些感人的爱国行动,我发自内心地敬佩你们!

但有几个问题请大家思考一下:

1.参加保钓的人员的资格问题.据我看来,只要是报名,并经过一定培训的人都能参加保钓行动.大家有没有考虑过这些人中有极个别社会无业人员,带有不良企图或干脆是图刺激,好玩参加保钓行动的?当然我们的保钓勇士绝大多数是出是爱国,而参加的.但一旦一些社会无业人员,带有不良企图或干脆是图刺激,好玩的人混入保钓组织中来,会带来什么后果?基本素质不能保证,他一旦出海,会做出些什么样的事来?如果只是混混也罢,但他要是在外面做出了一些不理智,有损咱们保钓会,我们国家形象的事,会带来什么影响?

2.给国家外交带来被动的问题.保钓勇士的行动都是爱国行动,我是无条件支持!但纵观几年来的保钓行动,人员一旦被日本政府扣留,中国政府就不得不出面要求他们放人.中国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有自己的原则和做法,我们当然希望能打倒小日本,对钓鱼岛行使完全主权!但一旦民间保钓组织被小日本扣留,将会给中国政府在外交上带来极大的被动.大家一再呼吁政府的支持,但有没有考虑过政府的困难?国际形势是复杂的,不是你我一两个人能说清楚的,希望大家能有深层次的考虑.

3.我们的国家的立场当然是和我们民间的勇士是一样的,打倒小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所以希望大家能支持政府的做法,相信政府一定能解决好钓鱼岛问题.钓鱼岛问题是一个复杂的历史问题,不是一两次保钓行动所能解决的,如果单纯的几次民间行动就能成功,那我们的台湾不也能收回来吗?还容陈水扁那个混蛋在台上作怪吗?大家要认识到,民间行动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最终还是要政府来解决.保钓行动不一定非要出海,我们可以在媒体,互联网上对政府的行动进行支持,在小日本的网站上对他们进行攻击!出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4.边防警察的问题.大家说到的徐斌打人事件,先说一下,边防警察是属于公安部边防局,不属于武警总部,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当然打人是不对的,打我们的保钓勇士是更加错误的!这件事情的真实性我没有查证,但如果属实,打人者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的,请大家相信政府!边防警察阻止大家出海一是为了大家的安全,也为了国家的外交不至于被动.希望大家能理解并配合边防的行动.大家出海被小日本扣留,被他们打了,我们暂时是没有办法追究他们的责任的,只能通过外交途径,将被扣留的人员要回来.我们的保钓勇士受到了小日本的侮辱,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反倒给政府增加了麻烦,我想这个道理大家也知道.另外,组织出海从另一个层面说,也是对参加人员生命的不负责,如果在外面出了什么事,解决起来的难度可想而知.

以上是我的几点个人意见,仅供大家参考,不代表边防警察和政府,希望大家能思考一下

给我们政府一些时间,相信政府一定能做好的!

尽量不要组织出海行动,多在媒体和互联网上进行,开辟保钓第二战场,效果也许会比出海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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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钓是全体中国人的事,无业人员是中国公民,享有同等权利

2.中国政府宣称钓鱼岛为固有领土,那末任何中国公民均享有登岛权利

3.如日方扣押,制造麻烦的是日本政府而非保钓人士,应转变你的固有观念,日人登岛未被扣押是我们的耻辱

4.支持政府主张,何谓添乱

5.军、警、宪、特无权侮辱他人

6.保钓是要付诸行动的,喊口号能解决问题就不需要军舰了

7.日本警察就不考虑日本夺钓人员的安全吗?就不考虑出了事解决麻烦吗?

中国是中国人民的中国,中国公民有权利有义务为保卫祖国领土而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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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登岛,我们去登岛还不行吗?耗子扛枪----窝里横!没有什么能耐!!当我们保钓人员在自己的领土受到另一个国家的军舰的恐吓的时候,我们亲爱的边防警察在哪了呢?你们能保护什么?你们还能做什么???
孔子东游,遇二小儿辩斗,问其故。一小儿曰:我以日本生自山东,故属东。一小儿曰:夕阳西下,日本归山西也明矣,是以属西。孔子不能决,后以问老子(就是我)。老子笑曰:孰为汝多知乎?日本无根基,岂能算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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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纯粹的败类

日本几个小混混作出了一些让日本政府无奈的事情?作出了给日本政府惹麻烦的事,他们去别国领土上立了个竿子!!!

我们自己的领土。。。我们的公民去自己的岛,却叫惹麻烦???我靠。

那好,美国飞机炸中国使馆,公民表达愤慨,应该也算是惹麻烦。你算什么边防战士。你是个混进人民军队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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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你,一个警察——国家机器所发表的言论感到震惊和愤慨。

首先,您别拿自己太当回事,就是政府有任何解决钓鱼岛的思路和政策,也不是您这个层次的人能够猜的到的;而且,以你这种思维方式和智商,就是猜到了,也不需要您这样的奴才来出来给我们这样或那样指点。从你的言谈话语中,以为这个政府是什么,是上帝!永远不会犯错误!会解决好所有问题?人民的土地,国家的土地,中国政府是人民选出来保卫我们的土地的机关,而且这也是它最起码的职能,如果它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他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政府,至于你,从你的言论看来,你作为警察而不能正确理解一个政府起码的职能,我为有你这样的警察的政府感到悲哀!

其次,外交问题多大呀!你们小老百姓就不要参与了!老老实实待在家当顺民,不就完了吗?我们高级外交人员怎能忙着把你们小老百姓往外“捞”。那么我再告诉你个常识,不管再高级外交“政府”人员和政府人员其中一个起码职责就是保护中华民族共和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管你再高级的外交官,他的职责决定了他的作用,你作为一个警察,你完全理解你的职责了吗?

再者,“我们的国家的立场当然是和我们民间的勇士是一样的,打倒小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所以希望大家能支持政府的做法,相信政府一定能解决好钓鱼岛问题.”

我们国家和政府的立场在几次国务院发言人的谈话中已表达的够清楚了,好像不需要你来重新解读了吧?"关于钓鱼岛问题,李肇星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这些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日双方在此问题上存在争议,我们一向主张通过协商谈判解决这一问题。 ",请问你如何理解无可争辩的主权,你是不是李大使的秘书,还是中国政府的新发言人,民间的保钓运动怎么变成了政府的“麻烦”,成了“不相信政府”?你是如何判断民间人士的行为是不相信政府的?难道日本民间人士保钓也是日本政府的“麻烦”,“也是不相信政府”?你的奴才思维,以为“主张通过协商谈判”就是让政府解决,你老百姓老老实实呆着,依靠你们这种警察来保护疆土,别不知羞耻!

还有,“先说一下,边防警察是属于公安部边防局,不属于武警总部,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不管你是这个部门,那个单位的警察,你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这个事件既然是在徐某某执行公务时与公民发生的纠纷,还打人?你们就必须把事实调查清楚,这和保钓问题是两回事,说句实在话,警察首先要文明执法,这是现代警察的素质问题,看来你们还不具备这种素质,首先你们应该明白,国家给你们使用的权利是保护公民和国家领土的,看来徐某某作为不管那个部门的警察都是不合格的。你呢?你合格吗?

最后说几句,正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保钓才更有意义,中国人应该让全中国,全世界都知道钓鱼岛是我们整个民族的神圣而不可分割的领土,我们的民族曾经创造了璀璨的人类文明,中华民族应团结起来能创造出更加璀璨的文明!我们决不能让一个忘我之心不死的日本人和任何一个国家侵占我们的领土,你说呢?

如果你还是个中国人,那么你就为保钓事业做点有意义的事吧?比如说,徐某某事件是否因为双方沟通不够等等,你也是爱国的,那么请拿出实际行动吧?

请每个中国人抵制日货,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那么作为一个边防警察,你做好准备保护我们祖国疆土的准备工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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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的原帖,我已经给出了回复,我希望楼上的几位朋友不要单单的因为他自称是“边防警察”而就任意的批评我们的警察朋友。

我的回复如下:

这为“边防”的朋友,我想说几个问题:

1.您认为liuqiuzhuquan单单以徐斌个人问题就否定全体边防战士,我觉得也是有失偏裨,不过,您未经过详细调查就随意判断我们的保钓人员的成分问题,是否也有点草率了呢?据我所知历次成功出海保钓的组织者张立昆,冯锦华,蓝鲸,班长这些人在爱国方面确实当的起爱国者三个字,而据他们本人介绍,在挑选出海人员方面,也是有严格要求的,看来,您所担心的“为图刺激而保钓”的人,应该不会混杂其中吧?

2.所谓国家外交被动,你我都不是专业的外交人士,对于国家间策略的解读,未必详尽,但日本方面民间建灯塔在前,国家出兵下地岛并将灯塔收归国有在后,这些动作好象与大陆方面的民间保钓没什么直接因果关系吧?那又怎么能说是因为我们的出海造成的国家压力呢?

3.国家应该以人民的共同利益为自己的最高利益,人民也应该以国家利益为自己的利益;这点我们大家都是认同的。但国家与民间毕竟不一样,它有所言,有所不可言;而民间力量应该成为国家潜台词的代言人;日本民间方面在岛上设立灯塔,这就是日本国家潜台词的表现,而我们的民间力量不是登陆钓鱼岛,而只是同样的“表示严正抗议”,又如何传达民间的声音呢?

4.您说你是“边防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部分”却“不属于武警总部”,但在我看到的材料中有如下叙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隶属于国家公安系统。受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设有领导机关武警总部,机关编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武警总队,地区(地级市、州、盟)设支队,县(旗、县级市)设中队或大队、站、所。有的总队还编有直属支队,按支队、大队、中队、排、班的序列编制。各级武警内卫部队受当地政府和上级武警领导机关领导;武警边防部队、消防部队和警卫部队,归公安部门领导;武警水电部队、黄金部队和交通部队,业务上分别归公安部和能源部、冶金部、交通部领导;武警森林部队实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以林业部门为主、中央和地方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边防、消防、警卫、水电、黄金、交通和森林武警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工作,均接受武警总部的指导,编制序列与内卫部队大体相同。武装警察部队装备轻便、精良,有自己的服装式样、识别标志和军衔等级,其内务制度、纪律要求、队列基础训练和政治思想工作等则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有关条令、条例和规定。”(摘自人民武警网:http://bbs.rmwj.com/rmwjsy/wjcs/1wjfzlc.htm

不知道您是在学习相关条例时混淆了部分概念呢?还是有其他原因呢?现在我不得不开始怀疑您的“边防警察”身份了,并且也很遗憾的怀疑您其他的发言的目的性了,您能否给我个解释呢?

原帖位置:

http://www.cfdd.org.cn/bbs/dispbbs.asp?boardid=40&star=2&replyid=48035&id=9362&skin=0&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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