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法国大使馆的信
法国驻中国北京大使馆:
法 国 政 府:
惊闻贵国某拍卖行将于2009年2月在巴黎拍卖由法军于1860年从中国圆明园掠夺走的珍贵文物“铜制的鼠首和兔首雕像”,本人在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抗议。
本人郑重声明:铜制的鼠首和兔首雕像是中国的珍贵的历史文物,是法国侵略军从中国掠夺的,他的所有权属于中国人民。法国政府应当及早将此珍贵文物归还给中国人民(由中国政府代表接收)。
当年,英法联军侵犯并掠夺、火烧圆明园,永远是中国人民的痛,是英法两国对中国人民的凌辱,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法国政府必须就此事件向中国人民道歉并赔偿损失,无条件归还从中国掠夺走的一切文物及历史文字资料。
中国人民珍视同法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及良好的合作关系,愿意在友好平等的原则上进行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合作,希望法方好自为之。对于由法国政府不顾中国人民感情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法国政府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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