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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少年在上海飞车抢劫形似无罪

韩国少年在上海飞车抢劫形似无罪

5名韩国少年在上海飞车抢劫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0日03:03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顾文剑 通讯员 陶玲

  为寻求刺激,5名韩国少年驾驶摩托车,在上海长宁、闵行、徐汇等区制造了多起飞车抢劫案,一周内劫得财物5000元。

  日前,上海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5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并且均被宣告缓刑。

  寻求刺激

  同学结伴打人抢车抢钱

  这5名韩国少年就读于上海市的韩国学校和本市某中学国际部,去年7月5日晚上9点左右,小勋向小赫提议去打人抢东西,以寻求刺激。

  于是,两人驾驶摩托车来到本市长宁区龙溪路、虹桥路附近,寻找对象动手。

  随后,王先生驾驶一辆电瓶车途经此地,两人立即追上去猛踢车尾,致王先生摔倒后,上前殴打,并伺机抢得王先生随着携带的背包,包内有现金800元。

  当月7日凌晨,小勋、小赫伙同小希、小秀4人在漕宝路近龙茗路处,拦截驾驶摩托车的陈先生,上前拳打脚踢殴打陈先生致其摔倒在地,小赫乘机还开走了陈先生的摩托车,其他同伙随后一起逃离现场。事后,他们将得手的价值2000余元的摩托车,喷漆后自行使用。

  纠集同伙

  殴打过路女子抢劫财物

  11日晚9、10点左右,小勋再次纠集同伙打人劫财,小赫、小希、小秀、小金5人,驾驶两辆摩托车先后在本市长宁区的龙溪路近剑河路、徐汇区的钦州南路、浦北路附近,分别对3名过路女青年实施拳打脚踢,从她们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劫得现金800余元和价值千余元的手机等物。

  由于女青年及时报案,当晚小希、小秀被赶来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次日,小赫、小金投案自首。两天后,已回韩国的小勋也返沪自首。

  到案认罪

  被判6个月至2年并缓刑

  上海一中院少年审判庭经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抢劫罪,小勋、小赫系多次抢劫,为主犯,其余3人则是从犯。由于5名被告犯罪时已满16岁,未满18岁,而且小勋、小赫、小金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同时认为,由于5名被告在家属的帮助下已对涉案被害人作了赔偿,且5人到案后均能认罪,有悔罪表现,并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据此,一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http://news.sina.com.cn/s/l/2008-07-10/030315904605.shtml

[ 本帖最后由 唐僧 于 2008-7-10 18:26 编辑 ]
唐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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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omment4.news.sina.com.cn ... -1-15904605&style=0
留言摘抄
去*对不起,我说脏话了*的缓刑.汉奸卖国者

上海警方真是无能,把中国人的脸都丢尽了,
韩国人作案是刺激.我国人作案是犯罪.真是荒谬.
  法官的思维简直是闻所未闻。看来这几个韩国孽种犯案犯得值,可惜没有去抢劫殴打法官。深圳、长沙和湖北的部分城市就宣布:遇到飞车抢劫可当场击毙。试问法官,如果打死 他们了,你们会判刑吗?
中国人''飞车抢夺应当场击毙''外国人飞车抢夺无罪 :@ :@ :@
崇洋媚外,文明的奴才?怪不得有人持刀冲进局子杀了那些奴才!


[ 本帖最后由 唐僧 于 2008-7-10 18:43 编辑 ]
唐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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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我遇到 我就尽可能自卫 打到这帮亡国奴死
国家统一    民族复兴

无知的天真  也许还有一种纯洁的魅力 但是在紧要关头的时候  就会令人感到悲哀
因为  连责备都有深深的无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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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三名韩国少年在上海抢劫三起并殴打被害人,日前被判缓刑。据称被判缓刑是因为此三人已满十六而未满十八并根据中国法律才由此判决的,我们先不论法官们此举公不公平,先看看我们少年犯管理所关押的最小年龄是多大?据我所知只要年满十四周岁就可以被关押改造,等年满十八岁后再移交到成人监狱继续改造。而此次三名韩国犯罪分子显然符合中国这项法律,而且三名韩国犯罪分子还对受害人进行了残酷的殴打并导致受害人轻伤,更应该进行严厉的制裁,以正视听,并震慑那些想来中国进行犯罪活动的外国流氓,让他们尝尝中国监狱的滋味,让他们回去告诉其他的有不法幻想的外国人知道中国监狱并不比自己国家的好受,这样才能给他们教训让他们知难而退,不敢来中国制造麻烦,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善良的外国友人知道中国的社会环境是安全的,这样才能告诉世界中国是和谐的来中国不管是旅游还是经商都是安全的 !
   记得以前报纸上讲过一件真实的案件,只不过主角是美国和新加坡。当时一名美国少年在新加坡因交通法规被判罚款并处以鞭刑(此刑中国以前也有,新中国成立以后废除,但新加坡至今仍有保留。行刑者根据不同的罪行用不同粗细的藤条抽被告人的脊背)。而此事竟然惊动美国当时的总统(因为太久了,记不清是那位了,可能是里根),当时美国总统还请大使向新加坡总统李光耀求情,希望能手下留情,只罚款而不受鞭刑并以外交方式向新加坡政府抗议,理由是这项刑罚不人道并且野蛮,并称此事会影响新美之间的关系希望新加坡改判。而新加坡方面回敬美国总统说新加坡的法律从建国开始就制订了,每个新加坡人和来新加坡的外国人必须遵守,最后这个美国青年还是被臭打了一顿新加坡和美国好多媒体都报道了,但事后这么多年并没有看见新美之间有什么隔阂,反而发现它们之间好象更亲密了,这件事很值得我们号称有法必依的法官大人们反思......
   其次这个事件给我们中国的律师们一个启示,今后再有替少年犯辩护的时候就可以用这个判决来作缓刑辩护的例证了,因为法律是人人平等的,同样的罪行同样的判决这本身就应该执行这一思想,这样才能作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准则,才能让国人心悦诚服才能真正体现公平!

[ 本帖最后由 王巍 于 2008-7-12 20:14 编辑 ]
"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外有敌国,则其计先自强,自强者,人畏我,我不畏人."QQ615992285Q群26711301"保钓"歌曲视频下载http://wangtielong2.blog.xunl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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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夺
当场击毙

附件

4159852.jpg (41.32 KB)

2008-7-12 20:13

415985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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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缓刑也没什么,对于这些未成年人嘛。不过我奇怪的是他们是否已经加入中国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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