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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国日本窃取钓鱼诸岛劣迹备忘录

倭国日本窃取钓鱼诸岛劣迹备忘录


钓鱼诸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92海里,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北小及南岩礁、北岩礁等一些礁石成。台湾省的附属岛屿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有无可争的主

史上,倭国日本从未中国钓鱼诸岛的主提出但是,19世末,随着大清帝国的日益衰落,倭国日本开始将黑手伸向钓鱼诸岛,公然侵犯中国的主

将倭国日本窃取中国钓鱼岛的无耻行径整理如下,以警示国人。

1840年6月:争爆

1842年7月:清政府被迫丧权辱国的《南京条》。中国开始由独立的封建国家逐步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民族开始了一百多年屈辱、苦、探索、斗争的程。

1856年10月:第二次争爆

1860年10月:清政府被迫定中英、中法《北京条》。中国社会一步半殖民地化。

1884年?月:倭国日本福人古辰四郎首次登上钓鱼岛采集羽毛和捕物。

1885年9月:倭国日本福人古辰四郎向冲绳县(琉球)政府提出开拓钓鱼岛的申。冲绳县(琉球)知事西村捨三将此事上倭国内部,倭国日本内令冲绳县(琉球)政府行秘密调查。西村捨三根据倭国日本内省命令所作调查称:“有关调查散在本与清国福州之的无人事宜,依先前在京本书记官森本所接秘令从事调查,概略如附件。久米赤、久场岛钓鱼岛为古来本所称之地方名……系与《中山记载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琉球航海之目。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调查时即立仍有所疑。”此秘密调查说明,倭国日本明治政府已了解到岛屿并非无主地,担心可能同中国土争

188510月:倭国日本内卿山有朋以岛屿虽与《中山》所述相同,但清国只是借助岛屿为识别航海方向之用,“并未发现其他清国所属迹”由,要求再做调查,以利建立日本的“国”。此,倭国日本外卿井上馨致信山有朋称:“经详查岛屿也接近清国国境。与先前完成勘之大东岛相比,发现其面积较小,尤其是清国已有命名,近日清国章,刊我政府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传闻我国抱有猜疑,且屡次引起清政府之注意。此刻若公然立,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限于调查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之重要物等,而立及着手开等,可待他日机而作。”井上叮嘱山,不宜将日方秘密调查诸报端,而要暗中行,以免引起中国及国上的异或反

188511月:绳县(琉球)政府将奉命调查结果上卿,要求予指示:“立一事,如前呈文,未必与清国完全无关,万一纠纷,如何是好?”翌日,内、外两卿名下令:“切目前不可建(立标)。

1890年1月:绳县(琉球)知事丸莞而向倭国日本政府提出在钓鱼诸岛的申

1893年11月:绳县(琉球)知事奈良原繁向倭国日本政府提出在钓鱼诸岛的申

1894年7月:甲午争爆

1895年1月:倭国日本甲午局已定,外大臣奥宗光和内大臣野村靖随即名批准在钓鱼诸岛上立。倭国日本政府在一次非公开的内上做出将钓鱼诸岛编入冲绳县(琉球)的决定。冲绳县(琉球)在钓鱼岛和黄尾屿

18954月:清政府被迫签订关条》,将台湾及附属岛屿让给倭国日本。钓鱼诸岛台湾的附属岛屿一起被倭国日本走。

194012月:辰四郎放弃开拓,钓鱼岛成为无人岛。

19458月:二战结束,倭国日本战败,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

19461月:《联合国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67号》第三项明确规定了倭国日本版图所包括的范围,即“倭国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以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其中不包括钓鱼岛。

195312月:美国政府发布第27号令,即关于“琉球列岛地理界线”的布告。该布告称,“根据195198日签署的对日和约”,有必要重新指定琉球列岛的地理界线,并将当时美国政府和琉球自治政府管辖的区域指定为,包括北纬24°、东经122°区域内各岛、小岛、环形礁、岩礁及领海。这是美国对钓鱼岛的非法侵占。


19695月:琉球自治政府命令石垣市在钓鱼诸岛立标。

19716月:美日签署《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日美协定》,将非法占领的钓鱼诸岛“返还”给日本。

19716月:台湾声明拥有钓鱼诸岛的主权。

197110月:美国政府表示:“美国认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行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

197112月:中国政府声明拥有钓鱼诸岛的主权。

19723月:倭国日本外务省发表“关于钓鱼岛主权问题的日本政府立场”。

19729月:中倭两国政府发布《共同声明》,恢复邦交正常化。但是,在《共同声明》中未涉及钓鱼诸岛主权问题。

1978年5月:倭国日本的右翼团体“大日本赤诚会”组成敢死队非法登陆钓鱼诸岛,挥舞倭国日本国旗,宣誓“主权”。日本海上保安厅默许此次行动。

19788月:倭国日本的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非法登陆钓鱼诸岛,并在岛上非法建设灯塔。

19788日:中倭两国签署《和平友好条约》。但是,在《条约》中未涉及钓鱼诸岛主权问题。

1978年10日:邓小平访日,提出钓鱼诸岛问题留给后人解决的名言。但是,倭国日本却在不断加强对钓鱼诸岛的有效控制。

19795月:倭国日本海上保安庁在钓鱼诸岛上建设直升机停机坪,遭到中国政府的抗议后拆除。

19888月:倭国日本的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再次非法登陆钓鱼诸岛,并在岛上非法建设新灯塔。

19968月:倭国日本的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再次非法在钓鱼诸岛上非法建设新灯塔,并要求倭国日本政府在海图上正式记载。

1997年5月:倭国日本众议院议员西村真悟以视察为名,非法登陆钓鱼诸岛。

19975月:30艘台湾抗议船在钓鱼岛海域遭到倭国日本军舰威胁、驱赶。

19977月:1艘台湾抗议船在钓鱼岛海域遭到倭国日本军舰威胁、驱赶。

19986月:6艘香港、台湾抗议船在钓鱼诸岛海域遭到倭国日本军舰威胁、驱赶。其中,“钓鱼台号”抗议船,遭到舰疯狂撞,右舷破开一个五尺的大洞。船身大量入水,全船失去力。于凌晨一时许在钓鱼诸岛沉没。

20004月:倭国日本的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5名成员以维修灯塔为由,再次非法登陆钓鱼诸岛。示威。

20015月:倭国日本的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7名成员非法登陆钓鱼诸岛,示威。

20023月:倭国日本的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7名成员非法登陆钓鱼诸岛,示威。

20038月:倭国日本的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8名成员非法登陆钓鱼诸岛,示威。

20043月:7名保钓勇士成功登上钓鱼岛后被倭国日本非法扣留。7名保钓勇士在被非法扣留期间受到非人道待遇,倭国日本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和中国公民人权。

20043月:倭国日本众议院安全保障委员会针对中国保钓认识的抗议活动通过“关于确保领土安全”的决议,要求倭国日本政府加强对钓鱼诸岛的警备。

20052月:倭国日本的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宣布放弃在钓鱼岛非法建设的灯塔的所有权,倭国日本政府随即发表将灯塔国有化,由海上保安庁负责管理。

200710月:中国香港保钓行动委员会的抗议船在钓鱼诸岛海域受到倭国日本海上保安庁的威胁、驱赶。

20086月:台湾渔船“联合号” 在钓鱼岛海域遭倭国日本海上保安逻舰追逐撞沉。等三人被扣。

20086月:日本众院决算行政监视会委员长枝野幸男率多名成下,搭乘倭国日本海上保安厅飞钓鱼岛上空




[ 本帖最后由 chnyylm 于 2008-7-2 22:40 编辑 ]
圣人体天,贤人法地,智者师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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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我登岛的那一天
两岸一心,钓鱼岛才能固守
南沙,从中业岛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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