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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两市民以侮辱罪起诉莎朗斯通 索赔900万美元

昆明两市民以侮辱罪起诉莎朗斯通 索赔900万美元

都市时报6月3日报道 5月24日,美国演员莎朗·斯通在法国戛纳电影节接受采访时,竟称四川大地震是一件有趣的事情,还没人性地称其为“报应”。此言一出,引来民愤连连,立刻发出“抵制莎朗·斯通”的倡仪。近日,迪奥中国发表声明,撤销及停止任何与莎朗-斯通合作。图为在商店内的迪奥展台已经更换了宣传海报。

昨日,昆明两市民因无法容忍莎朗·斯通的辱华言论,已正式委托律师为其代理诉讼。

今天上午,他们将分别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要求以侮辱罪追究莎朗·斯通的刑事责任,并判令其到灾难现场默哀3分钟,并分别索赔900万美元精神损失费捐献灾区。这将成为全国首例状告好莱坞影星辱华并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就此事准备提起诉讼的孙先生和王女士都是昆明人。在诉状中,他们分别写到:好莱坞女星莎朗·斯通2008年5月24日在法国戛纳电影节上,竟然把汶川地震这种自然灾害说成是对中国人的报应。这一恶性侮辱事件发生后,莎朗·斯通轻描淡写的道歉言语缺乏诚意。孙先生和王女士均表示,尽管自己是一名普通市民,但当听到这样的声音后,本已悲痛的内心再次受到伤害,作为一名中国人,尊严受到了严重侵犯!于是,他们委托了云南星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原和王理乾,准备就此事分别提起诉讼。他们在诉状中提出4项诉讼请求:要求追究莎朗·斯通侮辱罪的刑事责任;判令莎朗·斯通到汶川县地震现场向不幸遇难的中外公民默哀3分钟;判令莎朗·斯通向全体中国公民作出深刻的书面赔礼道歉和口头忏悔;判令莎朗·斯通赔偿900万美元精神损失费(捐给灾区)。

代理人李原和王理乾律师认为,莎朗·斯通这种荒谬的、侮辱性的言行通过电波迅速传遍了全世界,严重伤害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感情,同时也引起了全世界一切正义良知人士和普通民众的强烈抗议,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20之规定,应当以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上午,孙先生和王女士将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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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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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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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20条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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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朗斯通一句话损失5600万美金

中新网5月30日电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好莱坞性感女星莎朗·斯通为日前的四川大地震不当言论低头道歉,表示愿意投入赈灾,不过还是难以平息众怒,已经有好莱坞片商将莎朗·斯通换角,她所代言的化妆品广告也遭到撤换,估计莎朗·斯通说错一句话,让她损失至少5600万美金。

莎朗·斯通:“他们对我的好朋友达赖喇嘛不好,然后发生这次地震,我想这是报应吗?”一句地震报应说,让从好莱坞性感女神莎朗史东成为中国全民公敌。

莎朗·斯通冷血言论落井下石引起中国众怒,想要全身而退恐怕没这么简单。原本计划演出的好莱坞电影《人鱼帝国》现在确定遭到换角。

CNN记者说,“尽管莎朗·斯通已为其言论道歉,然而四部正在制作的电影未来两年即将上映,女演员莎朗·斯通可能失去10亿的潜在电影观众。这或许也是报应。”

以每部片酬1400万美金计算,莎朗·斯通少说损失5600万美金;另外莎朗·斯通所代言的法国知名保养品也紧急换下她在大陆地区的广告,还有大陆连锁电影院扬言抵制莎朗史东的电影上映,说错一句话的代价可谓不轻。

套句莎朗·斯通自己说的话:“我想这是报应吗?当你对别人不好,坏事就会发生在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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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律师警告莎朗•斯通:每个中国人可索赔百万美元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曾担任华人状告CNN一案委托律师的纽约海明律师楼,5月28日向好莱坞影星莎朗·斯通发去警告通知,海明律师警告莎朗·斯通一年不要来纽约,否则要吃千万美元的传票。海明律师表示,莎朗·斯通的言论不仅伤害了我的四川籍律师助理爱瑞克(Eric)的感情,而且大大刺痛了中国同胞及海外华人的心。

  据了解,去年获得上海国际电影节“最受欢迎海外女明星奖”的好莱坞影星莎朗·斯通5月24日在戛纳接受采访时,竟然口出恶言,将中国“5·12”四川大地震形容为一起“有趣的事情”,甚至无端暗指“四川地震是中国人的因果报应”。莎朗·斯通还说,“因为他们对达赖喇嘛不友善,而达赖喇嘛是我的好朋友。现在发生这个地震,该是报应吧。当你自己不善的时候,坏事情就会找上你。”如此冷血的言论,立刻遭来中国及海外华人华侨的声讨。

  海明律师表示,地震是一场自然灾害,不应该牵扯到个人感情,毕竟自然灾害谁都避免不了,应该先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去看问题。当全世界各国人民都在关注中国地震的时候,莎朗·斯通不仅一毛不拔,她本人的言论还严重的伤害了我的四川籍律师助理爱瑞克的心以及中国人民的感情。

  海明说,给莎朗·斯通发去警告信也就是要她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要自己负责,要知道这件事情的后果。

  至于警告信警告莎朗·斯通一年不要来纽约,海明表示,他有很多州的律师执照,但是他不想坐着飞机追着莎朗·斯通全美国跑,毕竟他有自己的生意。“但是只要莎朗·斯通来到纽约州,我就一定要告她,她自己应该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海明律师最后表示,所有的中国人民至少每人能起诉索赔精神损失费用100万美元。

  海内外艺人纷纷用不同形式谴责莎朗·斯通的这种行为。莎朗·斯通一直以来所代言的某国际品牌也发声明表示,决不支持任何伤害中国人民情感的言论,会严肃考虑此次事件;中国内地院线纷纷表示,不管莎朗·斯通以前主演过还是将来要主演的任何影片,中国影院都将坚决抵制封杀。(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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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朗·斯通在香港的迪奥广告也遭撤换

莎朗·斯通(Sharon Stone)早前在戛纳指中国四川大地震是“因果报应”后,激起外间群起口诛笔伐兼呼吁封杀,事件扰攘至上周六,莎朗·斯通终就言论亲自道歉。

  可惜事件尚未平息,由莎朗·斯通出任代言人的迪奥(Dior),在大陆的肖像灯箱和广告牌均被抽起,香港这边也作出反应,据香港媒体报道,利园专门店外5月28日仍挂的莎朗·斯通腕表广告,4日也换上由意大利女星Monica Bellucci拍的广告。

  另外,继日前有两名昆明市民委托律师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以侮辱罪追究莎朗·斯通的刑事责任,要她到灾区默哀三分钟及分别向她索偿900万美元精神损失费后,日前又有另一名昆明市民贾先生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与前者相同,换言之莎朗·斯通至今已被索偿2700万美元,据知这三名昆明市民素未谋面。

  当地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初步审查了资料后,接收了这三份《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但会否立案则有待进一步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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