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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4-17 20:21 只看该作者
“黑砖窑事件”被撤女官员复出 仍配专车
“黑砖窑事件”被撤女官员复出 仍配专车
2008年04月14日 来源:央视国际
本报记者潘京文/图
华商报4月14日报道 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段春霞被撤职还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于今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消息传出,当地一片哗然。
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曾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而段春霞的再任,既未公示,也超越了处分的受限期,让人们不由得不怀疑去年因黑砖窑事件被处分的数十名党政干部,都会在集体“蛰伏”之后,随着段春霞的重新起用,“带病”走上新的领导岗位。
作为极端恶劣的事件,去年洪洞“黑窑工事件”的爆发给了人们以太多的警醒和反思。透过伤痕累累的黑窑工,人们不仅能够看到被金钱利益扭曲了的人性是如何罪恶;更痛心的是,从曹生村到广胜寺镇,再到洪洞县县委、县政府,大批公务员是何等的人浮于事、尸位素餐。针对部分政府官员的失职,2007年7月16日,山西省纪委和监察部门对洪洞县25名责任人给予了党内处分,提出了行政处分建议。紧接着,临汾市政府也向社会通报了对洪洞、乡宁、襄汾50多名干部的处分决定。
[ 本帖最后由 白刃突击 于 2008-4-17 20: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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