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我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xuningkang
不写保钓,我是欲罢不能。这个运动或者这个现象,十分贴切的折射了学者吴思的血仇定律的理论。保钓运动的意义或者价值靠什么体现?靠血酬!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好像又不是十分贴切,毕竟保钓没有暴力。但是保钓有危险有命价,这点又与血酬定律十分吻合。
在保钓中,血酬是对保钓行为的回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保钓的血酬是获得名气,因而因为获得的名气和关注增加此人的升迁和发展的机会。血酬的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就是血价和命价——钱与命的兑换率。保钓运动之所以有一定的发展,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日本政府的底线即是他们不会危及保钓者的生命。这样这个血酬定律的关系才会成立。为什么没有人去“保外大兴安岭”即俄罗斯侵占的土地?那是因为俄国老毛子真的会开枪。就比如像绑票,其价值存在于当事人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如果钱太少,或者当事人拼死相抗衡,那绑匪手中的绑票就没有了价值。保钓运动也是这样,日本政府为了中国的压力不会对保钓者动武,同时保钓具有巨大影响作用。满足了这两点血酬定律才能成立,保钓运动才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没有人去和俄罗斯人征讨土地,是因为保“保外大兴安岭”不符合血酬中血价和命价的换算关系,同时也符合血酬中的“匪变官”定理(在一定条件下,土匪为了维系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会放弃一些利益)。
保钓运动不是中国社会最需要解决的领土争端问题,北方的外兴安岭,南方的南海诸岛,中印边界的领土争端。对于这些领土的争议,民间都没有诞生抗议的力量。因为这个和我上面所说的“保外大兴安岭”一样这些运动可能会让参与者付出生命的代价,不符合血酬的定律,。只有在相对执法宽容的日本,在保钓不会危及自身生命,又可以博取名声和影响力的时候,保钓运动才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