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中日关系正在遭受输日水饺被人投毒事件带来的冲击,双边间本来就脆弱的官方、民间信任关系进一步被损害。当然,受害最深的还是包括水饺企业在内的中国对日出口行业,由于该事件的影响,中国产品在日本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信心危机。事件发生后,日本大型企业调查机构帝国数据库的一份最新报告说,中国产品质量成为了受访商家最担心的问题。在受访的4080家进口商中,只有1923家表示“不担心”中国产品的质量。
然而,如果就事件本身性质来看,出现这样的结果却并不应该。因为它的毒源虽是甲胺磷,但并不是一起因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而是人为作案的个案。在回收的同批次饺子中,绝大多数没有检出甲胺磷。如果系农药残留超标,同一批次的饺子都应该有毒。其他迹象也表明,那些有问题的饺子实系人为投毒。事实上,中日两国警方对此也并无争论,争论的是:饺子在什么地方、在哪个环节被人投了毒?日本方面的结论是:在日本混入甲胺磷的可能性很低,而中国方面认为在中国境内人为投毒的可能性极小。不管哪方结论属实,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一起具有普遍意义的食品安全事件,而仅是一件涉及中日关系的刑事案件。这样的刑事案件在任何国家都有可能发生,跟食品安全是两码事,中国饺子的质量并没有问题。然而,“张三”出了问题,板子却打在“李四”身上,中国对日食品出口正在面临一场无端的“食品安全”危机。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个不可否认的重要原因是在于事件性质未明之前,一些日本媒体对此进行大肆炒作,将其上升到食品安全的高度。后来事件调查虽然有了初步的结果,证明是被人投了毒,但日本民众对中国食品的不信任感已经形成,从而使众多中国产品遭受不白之冤。
同时,也要看到,从危机处理与公共关系的角度看,中国政府在应对此一危机事件时,对事件性质把握还不十分到位,舆论引导意识不够,应对的思路也不够清晰,从而未能有效化解危机。
笔者注意到,众多中文媒体在报道此一事件时,多使用的是“饺子事件”、或是“水饺风波”这样的用词,有的更称之为含义不清的“毒饺事件”。这些用词本身并没有错,但容易给人留下较大的想像空间,也容易往食品安全问题上面靠。笔者以为,对一事件的准确称呼应该是“水饺被人投毒事件”,这就与食品安全问题相区别开来。但是,相关部门在对外发言时,有时也笼统使用“饺子事件”的提法,更谈不上引导媒体正确用词了。由于相关部门在事件定性上未能发出明确、有力的信息,当然也就不利于媒体与公众澄清事实。
另外,相关部门在谈及此一事件时,还多次提及要与日方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如果撇开此一事件的特定背景,这样的提法是肯定没错的,但笔者以为,在目前情况下提出这一要求,有坐实此一事件为食品安全事件的嫌疑。正如事件性质所表明的,此一事件是一个刑事案件。从目前情况来看,双方分歧也主要是两国警方的结论不同。因此,目前最关键的其实并不是食品安全合作,而是双方警方如何开展合作的问题。中方在此刻还大谈食品安全,在一些日本公众看来,就不免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感。
最后,至少有一段时间内,中日双方似乎都把重要精力放在打口水仗上,都在尽力为自己卸责,而不是把焦点尽快抓住嫌疑人身上。这样实际上对日本并无坏处,因为口水官司只会越打越打不清,中国产品在日本公众中的信誉也就永无挽回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中方应该尽力把焦点转移到如何抓住有关嫌疑人上面,引导日方、媒体都关注这一焦点,不但在事件性质上突显“人为投毒”的性质,又突出中国方面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且,只要嫌疑人落网,不管到底是中国人、日本人还是其他什么人,“人为投毒”案也就最终坐实,中国水饺、中国食品蒙受的不白之冤也就可以彻底洗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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