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为侵吞我东海大陆架及钓鱼台列屿已制定了《海洋基本法》、《海洋建筑物安全水域设定法》、《资源勘探限制法案》。根据这些法案,日本可对进入其认定的“专属经济区”的我国科考测量船只或进入其“安全水域”的我国任何船只采取登船检查、抓人、扣留直至击沉船只等暴力措施。而我却对日方咄咄逼人的侵略行径一味妥协退让,甚至让到了所谓“中间线”以西,我东海及钓鱼群岛主权正因此而面临严重危机!
因我单方面搁置主权,日本强行霸占我钓鱼岛海域已快30年。近30年来,对前往我钓鱼岛传统渔场捕鱼采药的两岸渔民,日本海上保安厅抓人、扣船、罚款无恶不作;对我科考、保钓同胞非撞即捕,我香港保钓志士陈毓祥因此而牺牲。
现在不仅钓鱼岛海域我们去不了,而且一出东海即将遭遇日本海警(根据其强盗法案)的无理侵犯,我政府大员一厢情愿的“合作之海”“友谊之海”将成他人妄为之天下,我因今日之妥协不仅将失去中华民族子孙几代的资源宝库,而且作茧自缚连家门都出不去,失去广阔的海洋发展空间必被憋死在近海。
我东海、钓鱼台列屿主权权益一寸都不能让!保卫东海!保卫钓鱼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