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国一向标榜礼仪之邦,珍惜和平,喜欢磋商解决所有纠纷,所以在国际纠纷来临的时候,我们习惯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更进一步有很多“慈善”中国学者说“我们要与人为善,退一步海阔天空”,其核心意思是,我们地大物博,不是弹丸小国,要理解小国的苦衷,理解对方政府的为难,因为对方国家人民也是受害者,资源少,我们作为资源大国和对方共享资源没什么,提出这一态度针对的国家主要是日本。
那我们再以日本为例,来看看对方政府和人民对我国政府宽宏大量、友好和平的国际政策以及我国和平善良学者的态度是如何回应的:毛主席说,日本人民是热爱和平的,二战对日军对中国的伤害,是由极少数军国主义造成的,其实日本人民也是受害者,为了减轻他们的苦难,所以我们不要日本对我国的战争赔偿。那一代日本人对毛主席是感恩戴德、敬畏有加,但主席逝世不久,到了八十年代初,日本右翼学者就开始兴风作浪,将日本教科书中“日本军队侵略中国”改成了“进入中国”,我们的外交部门是反复抗议,但抗议是没用的,日本人这一点是顽固不化,不受礼仪的约束。不久,日本人又开始否定南京大屠杀,说这一事件是中国政府编造的谎言,其理由是,“当时南京人口才20万,怎么可能有屠杀三十万的说法”,而实际上国民党政权在当时南京统计人口超过一百万;中国政府和人民一直到九十年代,对于日本政府和人民都是抱着一种远亲不如近邻的态度,非常热情友好,尽管我们国家在抗战时期,有几乎三分之二的国土被日本人摧残和蹂躏,可以说满目疮痍,随便在哪一地方都还可以发现日本当初轰炸的断壁残垣,和地下埋藏的屠杀的中国同胞尸骨,更有甚至当初被日本人肉体蹂躏的大量中国妇女(慰安妇和被强奸的妇女)还健在,她们在一生中饱经风霜,经受了一辈子的人格耻辱压力,生活极端窘迫,在湖南、在浙江、在江西,有很多老人身体还是残疾,还有几十年前日本人细菌战、化学战导致的身体伤痕,国内爱国人士组织这些受害者去日本法院讨回公道!
但我们没看见如今发达起来的日本人有什么良心发现,一次次的中国人申诉失败,一次次在伤害我们,他们理由是那是老一代日本人的错,与他们无关,要么拒绝承认,或者承认了,但拒绝履行加害者应尽义务。中国有句古话是“血债血尝,父债子还”,我们中国人承受的是大量人口被屠杀,财产被抢劫,国家尊严被侮辱,日本作为战败国没有履行任何战败国的责任和义务,反而让我们一个战胜国至今还在承受战败国加给我们的耻辱,这是公平的吗?
我们免除了日本政府和人民对我们的战争赔偿,可我们没看出日本人对我们有丝毫的感激和愧疚,甚至友好情绪也没有,日本人对我们有的只是几十年前对我们征服的优越感,有的只是科技、文化暂时领先我们,并以大量电子产品,影视、漫画产品占领中国市场,并且被大量中国青少年极端崇拜喜欢的那种文化上的优越感,还有就是日本右翼政府那种敢于叫板敢于抬杠的越来越嚣张的气焰。比如,我们说台湾问题是我们核心利益,日本就是敢于挑战中国核心利益,说台湾关系日本人利益,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我们说希望东海变成中日之间的合作之海、友谊之海,我们之间存在争议是事实,我们可以在“中间线”以东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日本政府却说:“钓鱼岛是日本领土,是没争议的,不在共同开发范围之列”!
我们是陷入了日本人的口水仗和日本人设定逻辑的争论中,我们反复申明,不承认日中海域的所谓“中间线”,但我们可以在中日“中间线”以东、冲绳海沟以西争议海域共同开发,而日本人说:“中间线以东是日本领土,我们开发是在中间线以西”。
这里面有几层意思需要说清楚:
第一,关于中国和日本海域主张界线问题,中国主张是在冲绳海沟,依据国际法中大陆架延伸原理,日本人主张是在中日海域中线对半分东海。
第二,对于争议的界定,中国认为争议是在两国主张界限之间区域,也就是冲绳海沟以西和日本主张“中间线”以东,而日本认为,争议只是“中间线”附近,合作开发范围也是“中间线”附近我们东海产油区域甚至是“中间线”以西的中国近海。在这一点上,中国外交智慧和日本人差了很多,日本人是以一种空手套白狼心态,只要谈判,无论什么结果都稳赚的,因为对于日本来说,其实根本没指望你中国接受什么“中间线”,但他们就是要把“中间线”概念提出来和你争,最好是把开发区域搬到“中间线”以西,让你知道他的底线,而中国虽然原则上不承认“中间线”,但很多合作开采的退让底线其实是围绕日本主张“中间线”来确定范围的,这一点从中日第四轮东海问题谈判结果可以看出来。
中国向日本提出两个共同开发区,一是钓鱼岛区域,一是东海北部区域,这两块区域,都是在中国传统海域内,也就是冲绳海沟以西区域,完全是在我们大陆架上。这个合作开发区域计划,如果日本同意,我们还是很亏,因为这本来是我们的东西。原则上,我自己能开采,为什么要和日本共同开采?要合作,也是国际融资方式,断不可中日对半分,以中方掌握绝对领导权,日方提成多少,应由中方决定。不过,幸好中国提议被日本政府研究后否决了,理由是,“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是无争议区域,自然不在谈判之列”!
在邓小平时代,为了中日友好合作大局,针对钓鱼岛等“争议”地区,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治主张。其言下之意是:我们先不谈主权,避开主要矛盾,本来是一种灵活务实态度。这一主张,客观来看,也是作了很大委屈让步。一个本来没有争议的、属于我中国的岛屿,硬是在日本人无耻的领土主张下,承认有了“争议”!!
记得当时越南在七十年代在中国参与支持下,打败美国后野心膨胀,也向中国提出领土要求,说整个广西省都是越南的。如果按这样的处理领土纠纷的模式,我们是不是也会说:广西是和越南存在争议领土,我们可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可没有看见这个结果出现,在关键时刻,邓小平派许世友等战将斩断了越南贼手,自此也没见陆地领土和越南有什么“广西争议”了。这说明什么?“争议”完全是我们自己造成的!作为找麻烦的一方,根本没打算它真正变成“争议”。在谈判中,你让多少,就是他赢利多少,所以如果谈判,你不是从其逻辑和标准上去谈判,因为未谈先输了,你怎么谈都是输,无非是输多少的问题。
对于目前东海谈判问题实在是多此一举。为什么要谈?东海本来不是问题,这一点日本人在邓小平时代也承认的。真正出现问题,是在2004年,一个日本的报社记者,乘飞机去东海我国春晓油田上空飞了一圈,拍了些照片,然后回去日本发了几篇煽动性稿子,日本人爱国主义激情本来就比中国人高,再由日本民间对政府施加舆论压力,然后日本政府才和中国政府闹出了这个问题,并且他们在按中国人的退让步步为营而咄咄逼人的进攻!事件起因大致就是如此。
我们的东海困局,应该引用毛泽东的到外线作战思维,把战火引入敌占区,合作开发可以,搁置争议也可以,但搁置的是琉球争议,合作开发区域包含我国和琉球之间的冲绳海沟!对于钓鱼岛区域和冲绳海沟以西海域均不在合作之列!因为这是引用日本人的逻辑思维:“这是中国的,不关日本鸟事,没有争议,不需要谈判”!
如果我们对日本谈判时,能够摆脱对方“中间线”思维束缚,以一种积极进取并向外领土扩张的心态,直接提出我们向琉球海域扩张的主张,来和他向我东海扩张方案来对攻,这样才可以最终方案折衷,达到领土不失,否则最终吃亏只能是中国!
再一点,在维护领土利益方面,我们应该减少使用我们外交术语中“争议”的使用频率,因为这一个词有着”屈辱“的含义,只有弱者才承认有争议,才同意以谈判来解决分歧,作为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自己一直主张拥有主权的领土,为什么还要迎合别人说那是“争议领土”?因为按照一个解决惯例,既然是争议,按照和平解决方式,极有可能是按国力对半分,这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如果是的,没有实力去争也罢了,但如果有实力,特别是美国也认为中国是“威胁”,这说明我们的实力已经让对手开始恐慌了,那我们为什么不充分利用别人对我们的恐慌去真正去“威胁”别他们,来为我们的国家利益服务呢?
看看南海,就知道“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苦果了:越南、菲律宾等等东盟小国,这二十年可没闲着,已经在大多数南沙岛礁上巩固了地盘,开始旅游,开始开采石油很多年了,越南和马来西亚还共同勘探了我们的南海!对于这样的共同开发,我们除了“强烈抗议”,还能做些什么?
所以对于目前海洋、陆地领土纠纷,不能拿处理民事纠纷的宽容态度来处理国际问题,中国的外交人员和学者们,请慎用“争议”,应该利用国家机器去为国家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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