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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缘何放弃对日战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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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右翼基础教科书:《王瑜语录:逆说东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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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耍赖不认战争赔款

1972年的9月25日至9月30日,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问中国,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签署中日邦交正常化联合声明,声明指出: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中国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在这场谈判中,关于赔偿问题也曾发生过冲突。



中国为何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作为世界反法西斯同盟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在长达14年的抗日战争中,损失惨重。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在战争结束后,战败的日本却没有向作为主要战胜国之一的中国缴付赔款!更令人不解的是,那些受战争破坏远较中国为轻的东南亚国家却不同程度地获得了赔偿,其中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所得赔款分别为2亿美元、5.5亿美元和2.23亿美元,甚至连当时尚未统一的越南南方吴庭艳政权也获得了赔款3900万美元。

那为何中国要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呢?

  《参考消息》曾转载了“毛泽东与尼克松等人密谈记录”的话,毛泽东的话或许可以让我们知晓其中缘由。下面是1999年1月19日该报刊登的基辛格记录的毛泽东的有关谈话内容:

  “……日本侵略中国13年,他们占领了中国大部分土地……在对日关系上,我们没有要求他们赔款,以免增加日本人民的负担。而且要计算赔款非常困难,没有任何会计能够做到。只有以这种方法我们才能消除敌意,改善两国人民之间的关系。”

  如果记录准确无误,翻译也忠实原文的话,那么,从毛泽东的讲话中,可以了解到当时不要求日本赔款的原因:一是避免增加日本人民的负担;二是计算上的困难;三是为了消除中日之间的敌意。



中日渴望恢复邦交



  其实,在中日建交谈判中,关于赔偿问题也曾起过摩擦。

  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在世界范围内引起的震动不亚于一场大地震。受到冲击最严重的莫过于中国东部近邻日本。在尼克松访华后,日本政府便秘密地委托东京都知事美浓部在访华时给周恩来捎信,表示佐藤首相“要求亲自访华”,谁知当即被周恩来拒绝。

  周恩来回绝佐藤的试探,并非表示中国不愿与日本复交,而是因为日本政府承认蒋介石政权并与之缔结非法和约。

  据梁文的《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来龙去脉》记载,尼克松总统访华后,形势的发展有利于解决中日历史上遗留的问题,因此毛泽东曾明确指出:中日恢复邦交问题“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谈得成也好,谈不成也好,总之,现在到了火候,要抓紧。”

  6月17日,佐藤荣作内阁被迫下台,7月7日,田中角荣内阁登场。田中在就职当天便表示了要与中国恢复邦交的愿望。对此周恩来于7月9日迅速作出了反应,他在欢迎也门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的宴会上专门加了一句:“田中内阁7日成立,在外交方面声明要加紧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这是值得欢迎的。”随即又让中日友协副秘书长孙平化借率领上海舞剧团在东京访问演出之机,转告田中:“只要田中首相能到北京当面谈,一切问题都好商量。”

  当时日本政府要想恢复中日邦交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对待中国坚持的中日复交三原则。三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日台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必须废除。

  另一个就是有关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关于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在不承认日台条约时已强调指出:“日本军国主义者杀害了上千万中国人,使中国蒙受数百亿美元的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损失。中国拥有要求赔偿这些损失的权利”。这就意味着日本对中国的赔偿数额将相当大。日本既然避免不了这一问题,便转而指望中国能有转圜余地。

  为了探摸中国的态度,预先就双方的争执点达成谅解,需要一个从中穿针引线的人。当时日本公明党委员长、正在访华的竹入义胜充当了这个重要的角色。1975年竹入义胜在他的回忆录中记述了他于1972年7月25日与中国方面会晤的细节:

  “我把我们的意见全说了,共有十几条,并告诉他们,如果你们赞成这些意见,事情就好办了。……周恩来最后问我,假如我们接受你们的建议,日本政府会采取行动吗?于是,我就从北京打电话给田中先生,请他作出决断。田中回答‘行’,很干脆。最后一次拜会周恩来总理的时候,周恩来拿出一份打印文件并对我说‘这基本上是我们关于日中联合声明的原始方案。’我很吃惊,内容和后来的日中联合声明差不太多。”竹入义胜的活动为中日邦交谈判打下了基础。

  关于日本战争赔偿的问题,在中方草案第七条这样写着:“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放弃对日本国要求战争赔偿的权利。”但是在日后中日联合声明的正文中行文有了个别改动,去掉了“权利”二字换上了“要求”。



日方代表“口出狂言”周恩来谴责



  外交文件上的一字之差,往往掩盖着谈判桌上的翻云覆雨,唇枪舌剑。在中方放弃赔偿的问题上,中日双方果然有一场短兵相接的较量。

  1972年9月26日,田中首相抵达北京的第二天,中日两国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轮外长谈判,但会谈一开始就遇到了困难。

  日方条约局长高岛死抠条文,把“日台条约”作为依据,认为在联合声明中不需要写入“结束战争状态”和“中国放弃赔偿要求”。因为根据1952年日本与台湾缔结的和约,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已经解决,因而不存在中国放弃什么赔偿权利的问题。会谈因此不欢而散。

  下午2时许,周恩来和田中角荣举行第二轮会谈,周恩来与前一天判若两人,以严厉的口气谴责了日本的态度。他说:“听了今天上午外长会谈的汇报。高岛条约局长是破坏日中邦交关系正常化来的吧。日中邦交正常化是个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高岛局长是搞讼棍那一套嘛!我不认为高岛局长的意见是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的本意。”

  同时周恩来对中日赔偿问题再次重申不承认台湾的允诺,他指出:“当时蒋介石已逃到台湾,他是在缔结旧金山和约后才签订日台条约,表示所谓放弃赔偿要求的。那时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是在大陆上。我们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了赔偿的要求。”“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负担赔款,我向日本朋友传达,而你们的条约局长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已说过不要赔款,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我们绝对不能接受。我们经过五十年革命,蒋介石早已被中国人民所推翻。高岛先生的说话不符合你们两位的精神。”

  第二天,中日联合声明起草小组再次开会,高岛一上来便对他上次的言行表示道歉,声言日本国民对中国放弃战争赔款的要求深为感动。至此,由于战争赔偿问题引起的风波方才平息下去。不过中方体谅到日本方面的难处,同意将声明中有关赔偿的“权利”一词换为“要求”。

  1972年9月29日上午10时20分,中日两国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声明第七条写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至此,中日两国间悬而未决长达27年之久的赔偿问题,以中国政府的放弃而划上了句号。
抵制日货,消灭日寇,维护世界和平!

戚继光:杀尽倭奴!

杨靖宇:打鬼子,打鬼子,还是打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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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你老兄太有才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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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日本国政府 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日本国政府 联合声明

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邀请,于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至九月三十日访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同田中角荣总理大臣的有大平正芳外务大臣、二阶堂进内阁官房长官以及其他政府官员。

毛泽东主席于九月二十七日会见了田中角荣总理大臣。双方进行了认真、友好的谈话。

周恩来总理、姬鹏飞外交部长和田中角荣总理大臣、大平正芳外务大臣,始终在友好气氛中,以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问题为中心,就两国间的各项问题,以及双方关心的其他问题,认真、坦率地交换了意见,同意发表两国政府的下述联合声明: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有着悠久的传统友好的历史。两国人民切望结束迄今存在于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战争状态的结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两国人民这种愿望的实现,将揭开两国关系史上新的一页。

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复交三原则"的立场上,谋求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这一见解。中国方面对此表示欢迎。

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应该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两国邦交正常化,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也是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

(一)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担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决定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决定,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各自的首都为对方大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并尽快互换大使。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两国政府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七)中日邦交正常化,不是针对第三国的。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关系和扩大人员往来,根据需要并考虑到已有的民间协定,同意进行以缔结贸易、航海、航空、渔业等协定为目的的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日 本 国
国务院总理 内阁总理大臣
周恩来 田中角荣
(签字) (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日本国
外交部长 外务大臣
姬鹏飞 大平正芳
(签字) (签字)
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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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中日人民的友好,中方放弃战争赔款。日本承认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现在呢?日本人占我琉球抢我钓鱼分我东海还和台湾的陈水扁套热乎!试图在东海围困死中国!
我们怎能忘记仇日?!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支持民间索赔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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