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20日通过《海洋基本法》和《海洋构筑物安全水域设定法》,引起舆论的关注。日本保守的《读卖新闻》21日对此进行专题报道,称上述法案势必引起中国、韩国等周边国家的高度警戒;与此同时,报道也将日本与台湾之间的渔业问题,列为日本所面临的“海洋问题”之一。
中央社报道,《读卖新闻》当天以“海洋战略由首相统一指挥”为题,报道日本参议院通过的海洋基本法。该报道列出图文显示日本所面临的“海洋问题”包括与台湾之间的渔业问题、与中国之间的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与韩国之间的渔业问题及水文调查、以及与俄罗斯之间的渔业问题等。
《海洋基本法》是日本首度制订具有战略性的海洋政策。首相安倍晋三在该法通过之后表示,“日本是海洋国家,海洋权益对于国家利益或日本国民而言,是相当重要的,这是一部意义深远的法律”
报道说,安倍对于海洋基本法的成立念兹在兹,4月1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日之前,安倍就指示执政党自民党一定要让众议院通过该法案,当时众议院国土交通委员会的山本公一显得有些为难,但内阁官房长官盐崎恭久特别以电话交代说,“这是首相的意思”。
分析指出,对于日本的这个举动,中国颇有戒心。中日高峰会谈之后的联合新闻公报中,有关东海油气田的开发问题就写着“不损及双方的海洋法的立场”。
日本外交官员则表示,中国此言意在告诫日本勿制定会损及对方权益的国内法。该官员说,中国很在意日本的海洋基本法,最近提出的官方报告书就指出,凡是侵害中国利益的他国所进行的资源调查,将严加取缔。
这部日本的海洋基本法将于7月份开始实施,将新设一个综合海洋政策本部,由首相担任部长(总指挥),副部长为内阁官房长官、新设的海洋大臣(相当于台湾的部长级官职),成员为其它所有阁员。
报道说,一国的海洋政策由首相来统一指挥,这从世界各国的例子来说,实属罕见。拟定该法案的自民党众议员也是前防卫厅长官石破茂说,“因为内阁官房拥有最终的综合调整功能,因此将综合海洋政策本部设于内阁官房”。
日本的《海洋基本法》列举出12项国家要实施的措施,包括海洋资源的开发、专属经济海域(EEZ)的开发推动、海洋的安全维护、海洋调查的推动、离岛的保安等。石破茂说,“目前日本要从岛国蜕变成海洋国家是一大课题,能让这部海洋基本法充分发挥功能的,唯有靠首相的领导权”。
除了《海洋基本法》之外,日本参议院还通过《海洋结构物安全海域设定法》。日本国土交通大臣(交通部长)会将海洋挖掘设施的半径五百公尺以内的范围设为“安全海域”,未经许可的船舶禁止进入该海域。如此一来,如有企业在日本EEZ内进行试挖,遭到中国的阻止时,日本海上保安厅(相当于海巡署)可据此法将之排除。
日本自民、公明和民主三党20日上午在参议院全体会议上以多数赞成通过了《海洋基本法》和《海洋构筑物安全水域设定法》。分析指出,这两部法案的通过,将使日本从法律层面上实现日本的海洋战略,也有利于在东海谈判问题上向中国施压。
据共同社报道,《海洋基本法》是为了加强日本海洋政策,《海洋构筑物安全水域设定法》则是为了确保日本在“专属经济水域”(EEZ)内进行挖掘作业时的安全。《海洋构筑物安全水域设定法》则以确保日本在EEZ及大陆架内进行资源开发时的安全为目标,规定国交相有权在挖掘设施周围半径500米内设立安全水域,禁止船舶通行。
此外,为实现本由国土交通省、经济产业省等分管的海洋相关政策一体化,《海洋基本法》决定在内阁府设立“综合海洋政策本部”,由首相担任部长,并新设“海洋政策担当相”一职。
根据《海洋构筑物安全水域设定法》,在油田的挖掘设施半径五百米以内,由国土交通大臣(相当于交通部长)设定安全海域,未经许可的船舶等,一律禁止入侵。该法案立法通过后,日本的企业或团体在试挖油田的过程受阻时,日本的海上保安厅(相当于海巡署)就可依据此法,采取取缔的行动。
《读卖新闻》分析称,这两部法案都是因为日本在与邻近国家发生海洋权益纷争时,无法妥善因应,因此在反省之后,认为有必要立法。
共同社指出,该法案主要针对日中两国存在对立的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保证日本船只在东海海域实施试采作业时的安全。
中国媒体称,在中日东海油气之争、日韩岛屿主权纠纷等发生以来,日本国内的“海洋国家论”大行其道,日本决策层也进一步加快了通过立法推行其“海洋国家战略”的进程。
首先,成立维护海洋权益的相关机构。日本政府在2004年决定设立一个由首相亲自领导的“海洋权益相关阁僚会议”。其责任之一就是制定综合性海洋权益保护措施,尽早在“中间线”的日方一侧展开海洋资源调查,并指导民间企业在该海域开采天然气等资源。由于日本采取所谓“以升级对升级”的行动,使“东海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再者就是提出保护海洋权益的相关报告及措施。日本自民党政务调查会在2004年推出的《保护海洋权益九项提案》强调,“保护海洋权益是政府和执政党的巨大使命”。
至于第三部就是新设“海洋政策大臣”及保护海洋权益的相关法律草案。2005年年底,日本自民党“海洋权益特别委员会”拟定了一份《有关海洋建筑物的安全水域的法律草案》。该法案不仅是针对中国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拟定该法案的目的在于为日本在其所谓“专属经济水域”内的试开采做立法准备。
借防卫厅升格的“东风”,为了强化“维护海洋权益”的力度,2006年底,自民党海洋政策特别委员会决定新设“海洋政策大臣”一职,拟定强化海洋政策的《海洋基本法案》,并力争在2007年初召开的通常国会上成立生效。这意味着日本决策层正在为其“海洋国家战略”加紧营造法理依据。
《瞭望新闻周刊》指出,为了实现从“岛国到海洋国家”的战略构想,日本不断加强对周边海域的海洋调查和军事控制力度,甚至有意图将一般的海洋权益问题逐步演化为领土问题。按日本海上保安厅所公布的调查大陆架的区域图,钓鱼台群岛就被划入日本的“专属经济水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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