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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变态”校规

中国十大“变态”校规

一、吃饭如厕,人所不禁,可河北新乐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偏偏要管制学生的新陈代谢,弄出一个“夜间不准上厕所”的规定:有胆敢擅自去厕所解手者,罚!(2006年11月28日《燕赵都市报》)
二、海南海口琼海嘉积中学规定:每天6:45,快走或跑至操场,做健身体操10分钟,按时**一次。晚上9:30,做柔软体操,**一次,刷牙,想一想一日所做的事或写日记。(2004年8月6日《扬子晚报》)
三、〈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试行,其中规定“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的将开除学籍”。(2005年6月28日《重庆日报》)
四、福建福州十八中规定男女同学不能谈话。就读于该校的表兄妹因为经常谈话,被老师认为在谈恋爱,于是只能用手势交流。(2003年3月19日《海峡都市报》)
五、新学期伊始,山东济南的一些中学规定:除了有艺术表演等特殊的学生外,女生一律留运动头、男生一律留平头。(2006年11月1日齐鲁电视台)
六、四川成都西河职业中专要求学生必须买春秋两套学生装和一套保暖上衣,一共229元。如果不买就不允许参加考试。(2006年1月12日《成都晚报》)
七、新民市实验小学规定,无论春夏秋冬,学生必须每天吃三支雪糕。(2005年12月16日《华商晨报》)
八、沈阳理工大学决定,将清理校园内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去而代之的是学校开通的电瓶车,每次收费5角。(2005年10月12日《华商日报》)
九、广西柳州市南区某区民办中学规定,学生进校要搜身查行李,一经发现烟,打火机,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当场没收。(2006年9月27日《南国今报》)
十、中国人民大学规定,不在同一楼居住的学生,不许互相“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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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内容是健康的,为什么也归入变态之列?

第三条内容是健康的,为什么也归入变态之列?谁家的儿女做鸡做鸭,他们的父母心里会好受?学校这条规定妨碍了子女变态的自由,却保护了父母正当的自由,有什么不好?如果谁要是非要以自由为借口,去保护变态的自由,那么我会说:滚你妈的自由!
坑倭不用理由!坑倭不要“理智”!坑倭是天理!
天理昭昭,唯倭是坑!天理昭昭,唯倭是坑!
坑!坑!坑!
坑完倭奴,再坑印尼,把这些人类的渣滓彻底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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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上的观点
千年的荣华,转瞬已毁,还应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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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上学的时候,学校的男生女生都是短发.现在都不管,可学生们还不买帐,还要搞哈X的,那我就让他(她)回家,能好了再回来.
养成教育在18岁以前是很重要的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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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思想不和潮流了,现在流行勤工俭学,但是又不好找,一个岗位几十上百人抢,而且学校还克扣学生的一部分工资,很多违反第三条的都是为了找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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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稀饭第七、新民市实验小学规定,无论春夏秋冬,学生必须每天吃三支雪糕

这个校长家一定是开雪糕铺的
“中华复兴同盟论坛”和“热血中华论坛”号召中国人全面抵制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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