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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东海划界的依据与分歧

中日东海划界的依据与分歧

       近年来,中日两国的东海划界问题逐步升级、气氛紧张。日方提出以“中间线”划分,中方提出“冲绳海槽”划分,双方争议不下,谈判未果。2005年,**政府曾批准通过日 本帝国石油公司对东海“中间线”以东油气试开采的申请。中方立即指出:如果日 本允许民间企业在东海争议区域内试开采,将“使问题性质发生根本性变化”。自此之后,中日双方,谈谈停停,始终没个结果,而中国只管开采油气,对日方的态度是:我开采无争议区的,你不能开采有争议区的,搞得日方如热锅蚂蚁,又是停止贷款,又是飞机驱赶、又是严正抗 议,就是不敢开采。为什么?理屈呀!
  
  一、中日东海划界的巨大分歧

  中日之间常说“一衣带水”,而这“一水”却纠结了太多恩怨。扰资料显示,东海海域位于中国大陆和琉球群岛之间,北接朝鲜半岛,南北长约700海里,东西最宽处360海里,最窄处不过167海里。

  据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公约》,靠海各国都有主张自海岸基线外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权利。然而,中日相隔这“一水之间”,平均宽度仅为210多海里。据外交部条法司的官员说:“中日各自要求200海里的海域管理权产生了重叠,需要进行划界。”

  关于海洋管辖权的协商,始于1996年的《联合国海洋公约》,它给各国扩大海洋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国和日 本先后批准了该公约,该公约在中国1996年生效。因此,发生了法律上的两国海洋管辖的冲突,中日之间开始磋商,其中就涉及到划界问题。

  然而,双方在划界主张上的分歧巨大,至2004年,双方十几次谈判的惟一成果,是达成在2000年6月1日生效的《北京-东京渔业协定》,规定了双方的“暂定措施领域”。但是,东海划界问题依旧毫无进展。

  据参加过划界谈判的外交部官员说:划界依据不一致是最大障碍,“中国主张公平原则来划定两国的海洋分界线,但日 本要求‘中间线’。”1982年,日 本大 使 馆将一幅标有“中间线”的地图递交给中国,自此以后,“中间线原则”成为日方的一贯说法。而外交部一位官员表示,“中国从来没同意‘中间线’,也不可能同意。”

  日方主张的“中间线”,是以它的北部岛链和中国的钓 鱼 岛为划界基点,到中国大陆沿岸岛屿为范围,进行“等距离划分”,比中国按照《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的“自然延伸原则”划分法,要多出16万平方公里。

  中国政法大学专事国际海洋法研究的高建军副教授就此表示,“且不说钓 鱼 岛本是我国领土,就按国际习惯法,对这种面积小、无人居住且存在主权争议的岛屿,在划界时不给任何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根本不能作为划界基点。”

  海洋专家们指出,“等距离中间线划分原则”事实上可能暗含日 本的两个想法:一是直接变钓 鱼 岛为日 本“合法领土”;二是尽量向中国海域扩张,因为该线甚至偏离东海本身的中线几十海里。
  
  二、东海——“对抗之海”?

  中日之间的巨大分歧使东海划界谈判处于胶着状态。2004年夏季,中国开始建设位于中国专属经济区的春晓油气田时,日 本开始大做文章。日 本媒体声称春晓油气田的开发“损害日 本国家利益”,日 本政府派出调查船开进了争议海域;拒绝中国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建议,多次要求中国停止勘探开采。

  日 本驻华公使井出敬二说:日方认为中方所开采春晓油气田等的地下构造有跨越“中间线”的可能性,要求中方“提供有关春晓油气田和其他油田的相关信息,并停止中方的单方面开发活动。”“但到目前为止,日方未获得所希望的信息。”

  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总工程师张抗,曾参与过春晓油气田的部署工作,他介绍说:“我们不承认‘中间线’,但也不希望发生摩擦,所以从来没越过那所谓的‘中间线’。”“春晓油气田由卫星定位,不会差十公尺,日 本人也清楚经纬度,完全位于我们的海域内。”谈到日 本索要油田数据的举动,张抗说:自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对春晓油气田位置进行长达十余年的勘探考查,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这些数据对任何企业来说都是绝密的,怎么可能给日方?”

  日 本经济产业大臣中川昭一曾提出“吸管说法”,称“春晓油气田太靠近中间线,将不可避免吸走日方一侧的资源”。“那就跟萨达姆说科威特把它的油偷走了一样。”张抗笑着解释,油和气的特点是往高处附集,钻头稍微打歪一点就采不到油,“怎么可能歪到那里去?”

  在索要数据未果,且“春晓”又于2005年输气的情况下,日方批准日 本民间石油企业在东海争议海域的“试开采权”,有分析认为,这是试图造成“中间线”的“既成事实”。又据日 本媒体报道,日 本政府已拨出数十亿日元进行援助,以使日 本民间石油企业没有后顾之忧,参与东海石油的勘探开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副教授余民才担心,如日 本执意在争端区域进行单方面油气勘探开发,东海将变成“对抗的海”。“那我们迫不得已,只能进行干扰,不能使他正常进行下去。因此,解决不好的话,可能会加剧矛盾或引出两国的对抗。”
  
  三、东海划界的国际规则

  由于划界依据的大相径庭,中日东海划界问题久悬不决。研究国际海洋法的专家们指出,要加快解决争端的步伐,首先需要明了关于海洋划界的国际通行规则。

  外交学院国际法副教授张爱宁说:涉及国家间海域分界的法律有两部,一是1958年的《大陆架公约》,另外则是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公约》。“日 本的‘等距离中间线’划分法,就是依据《大陆架公约》在第六条规定,如果相邻或相向的大陆架有重叠的话,可以采取等距离中间线。”但是,问题在于国际条约要对国家有约束力,就必须双方都是条约缔约国,否则不适用。中国和日 本都不是《大陆架公约》的缔约国,所以该公约对中日双方都没有约束力。“另一个参照标准,就是看这个‘等距离中间线规则’,是否已形成习惯国际法规则。”张爱宁否定了“中间线规则”已为国际通用,因为综观有关大陆架划界的司法判例,都是根据不同情况来考虑划分边界,来实现公平原则,并非千篇一律、简单“平分”。

  张爱宁教授用1969年著名的北海大陆架案为例,当时国际法院在解决西德、丹麦和荷兰三国的大陆界归属纠纷时,拒绝丹、荷两国提出的“等距离平分”要求,强调了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并综合其他因素,进行裁决。而且此次判决中,国际法庭确认“等距离中间线规则”不属于习惯国际法规则。“由此可见,日 本采取的‘等距离中间线’,无论于国际法还是习惯法,都没有依据。”张爱宁说。

  专家们都倾向认为,缔约国达140多个的《联合国海洋公约》,应该是处理这种争端的主要法律依据,尤其中国和日 本都属缔约国。中国政法大学高建军副教授指出,公约规定了大陆架划界“协议划定”的原则,排除了单方面划定的可能性,“不可能自己提出一个方案,就强加给对方。其目标就是要有一个公平的结果。”

  如何才算公平?《联合国海洋公约》第76条规定了“自然延伸原则”:沿海国可以拥有的大陆架,是其领海以外以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直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泥土。而“双方划界的观点对立,主要集中在冲绳海槽的法律地位上。”高建军说,中国认为深达2700多米的冲绳海槽隔断了大陆架,因此冲绳海槽以西部分,应看作中国大陆板块的自然延伸。而日 本则认为,冲绳海槽只是小的凸起,中日在海上是属于共架,而不是分开的大陆架。

  对这个分歧,高建军找到了类似案例:在北海大陆架案以及澳大利亚-印尼大陆架案中,与冲绳海槽相类似的挪威海槽和帝汶海槽,在分界时都起了重要作用。“因此,在中日东海分界纠纷中,也应当考虑冲绳海槽作为自然分界线的意义。”

  国家海洋局一位参与过东海争议对日磋商的负责人表示,大陆架自然延伸分界是中国政府的主张,但在处理争议时考虑得更复杂,包括海岸线长度、国土面积与领海比例,乃至人口、习惯、历史延承等,都可能作为考虑因素。“综合诸多因素,日 本要求的‘中间线’,无论从哪一方面而言,都违反了《联合国海洋公约》的公平要求——并非一人一半才叫公平的。”
  
  四、东海划界背后的资源战

  世界上有400多条边界要划,现在才划完150多条,进行不到一半。而每一条边界后的博弈,几乎都是历时数年甚至数十年的谈判与斗争。“领土主权问题,还有海域管辖权问题,不是一个简单问题,涉及太多利益,难度大,解决起来也不容易。”国家海洋局那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客观地理因素,海洋划界比陆地划界更加复杂。按照《联合国海洋公约》,中国主张的海域约300万平方公里,有争议的部分达120万平方公里甚至更多。

  来自外交部条法司的信息是,目前为止,除了在北部湾与越南划定一条边界外,整个中国面对的海域,全部要经过艰苦卓绝的谈判才能确定,目前正在谈的有朝鲜、韩国、日 本。

  “不像简单的贸易争端,一次或几次谈判就可以完成。海洋争议都需要一个解决过程。”条法司相关人士表示,中国与日 本的海域之争,只是诸多划界争端之一,由于中日关系相对敏感,使得东海争议尤显突出。“事实上,海洋谈判是近几年才开始的,更为复杂的南中国海的谈判还没开始。”“还有不说在谈判台面上,但大家都清楚的事情,划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资源。”高建军说。

  就东海而言,这个面积仅为南海五分之一的半封闭的海域,却由于地理构造原因,几乎是太平洋上最丰美的“宝地”之一。早在1966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就调查出,东海大陆架蕴藏丰富的油气资源。最新的说法是,钓 鱼 岛附近海域,“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日 本方面的数据称,东海油气储量约达72亿吨,其中石油大约1000亿桶,天然气约2000亿立方米,“够中国未来用80年,日 本用100年”。

  中国自1993年起便从一个石油净出口国转变为净进口国。2003年,中国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占5.7%,仅次于美国和日 本。经济学家预测,中国的能源消耗将在近年内很快超过日 本。

  显而易见,两个相邻亚洲大国,能源竞争迟早将不同程度地发生。双方已在俄罗斯输油管道线路问题上过了一招,目前如火如荼的东海争议,不过是又一次较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 本所副所长张进山研究员表示,东海里的资源对日 本这样一个岛国意义重大,因为它的能源、资源全靠海外进口,争取海洋划线范围大一些,是他们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高度来看待的。“另外,日 本一直主张自己是个海洋国家。东海临近太平洋,军事上十分重要。”张进山分析说,按照日 本的划法,中国整个进出太平洋的路口就被封死了。“我们一直在谈,主张在争议区域内共同开发,但无进展。”外交部有关方面的负责人表示,去年到今年进行的两次东海问题磋商,日 本都拒绝了“共同开发”提议。

  观察家表示,根据中日两国间目前的气氛,很难达成“共同开发”的计划,因为就开发的范围和分配计划,双方都很难达成一致。“目前中日关系千丝万缕,很难说更糟。”外交部一位官员表示,有时候国家间的冲突难以避免,面对这种情况,只能积极寻求外交解决,“一直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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