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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缺失的职业道德

[原创]缺失的职业道德

  前两日,遇到一些事,想起小舅舅说,以前的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小舅舅那时候还只是个孩子,能记住这样的话,可见他所说的那时候,整个社会动用道德约束力的力量还是挺大的,至少宣传很到位,同时,这样的观念也是作为他的人生信条植入了他的心里,成为他的行为准则。其实我也知道,现在的社会,如果靠道德作为我们行动的约束力,是不可实现的,也显得太过天真。其实我想说的,是职业道德。因为无论哪个国家或哪个时代,作为社会人,职业道德是必需的,否则,就没有资格执业。这个执业资格,可不是哪个实权部门所颁发的一纸职业资格证书能包含的。而我们的社会林林总总的问题,又有很多,跟职业道德的缺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先从职业的定位谈起吧,职业道德的首要目的,就是对自己的职业有个清晰而正确的定位。我们有吗?医生把什么当成职业定位呢?是治病救人还是追求更大利益拿红包?教师把什么当成职业定位呢?是教书育人还是开设家教挣钱,接受家长的钱物呢?那么,官员们又把什么当成职业定位呢?是为民服务或者说是为纳税人服务,还是升职,拥有更大,更实际的权力呢?我想好多官员连纳税人这个概念都不愿意正视,不要说正确的职业定位了。各行各业的回答如果都是前者,中国是有希望的,但有多少人的答案是前者呢?如果职业的定位都没法确立,又奢谈什么职业道德呢。   其次,维护资格道德的要素我们有吗?从主观上来说,是职业自豪感,从客观上来说,是制度法规,从制度法规的可执行方面来说,是监督力量。我们有吗?职业自豪感首先得有正确的职业定位,如果定位缺失或错误,又哪来的自豪感呢。而职业定位,同时也是人们人生价值的定位。以前看过一个长期见义勇为的人,他说见义勇为受到大家的表扬让他觉得很自豪,所以一次又一次挺身而出。而反面的例子则是一个孩子总是放火,然后,再出现救火,因为他有一次偶然救火,受到大家的表扬,为了追求这种满足感,他就一次次放火,来创造有自豪感的机会。可见,这种自豪感的源动力是很强大的。但,我们的社会在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过程中,有没有给这种自豪感提供生存的土壤呢?其次,制度法规的健全。这点我就不多说了,所谓言多必失。最后谈制度法规的可执行性,也就是监督力量。这个监督力量应该是由我们所有的人组成,但是,我们行使了这份权力没有呢?通常,我们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什么?是拒理力争呢还是无奈承受抑或是通过托关系走门路来解决?我自己是首先看问题出在哪个部门或哪个单位,能拒理力争的才去拒理力争,否则,只能是无奈接受了。为什么,一方面,我们自身对监督权的使用不积极,同时,也有很多人更愿意托关系走后门来解决问题。也就是说,监督力量本身也是推动不正当行为的生力军。而最重要的,就是监督力量的行使权不在我们手中。偶尔出个把行使监督权的勇士,要么被民众指为有病或作秀,要么,就被社会潜规则撕得粉碎。这样的恶性循环,导致监督力量才有一点星星之火,就被扑灭了,更不要说能形成监督作用。   有些事,是我们不能或暂时不能改变的,但有些事,却是我们可以从自身做起的。我们可以在自己的工作中以职业自豪感来唤醒职业道德。有句话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可耻的,而没有职业道德去从事一个职业,不是更可耻吗。当面对自身要解决的问题时,不要去动用关系或金钱以达到自己的目的相比拥有职业道德或许更难,但谁说,这不会成为能形成撩原之势的星星之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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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身来讲,作人要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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