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james 2008-9-6 10:17
中国审计署公布49部门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审计署5日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公布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证监会挤占公款 发放福利近2000万
保监会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3000万元
银监会所属单位违规扩大开支126万
央行下属单位违规多发福利3600万元
光大违规放贷108亿 半数进楼市和股市
税务总局扩大范围编报支出预算3000万
国土资源部1.5亿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质检总局部分单位挪用预算资金3400万
统计局挪用在京事业单位经费1600万元
国资委下属单位1.6亿资金未纳入预算
商务部把关不严 5企业非法获利1.7亿
农业部所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支出2400万元
财政部公务用车超编近四成
中再集团违规减保和支付手续费1.96亿
cpajames 2008-9-6 10:20
审计署:证监会挤占公款 发放福利近2000万
核心提示: 在牛气哄哄的2007年里,审计署审计结果发现证监会以多种方式挪用款项总共1915.61万元,作为员工和编制外员工福利进行发放。
2008年9月5日,审计署发布“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该报告显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月至2月,审计署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证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证监会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1915.61万元。
2007年,证监会本级及12个所属单位采取在其他应收款挂账、挤占公用经费、动用以前年度结余等方式,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1915.61万元。
(二)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支出130.72万元。
2007年,证监会本级多计提工会经费77.80万元;所属新疆证监局和福建证监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用支出共计20.01万元;所属黑龙江证监局和河南证监局提高开支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等32.91万元。
(三)所属重庆证监局少计收入500万元。
2007年,重庆证监局未将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拨给的500万元经费作为收入核算。
(四)所属浙江证监局412.70万元基建专项资金支出不合规。
2007年,浙江证监局动用基建专项资金支付超标准办公用房租赁费、物业费等412.70万元。
此外,证监会及部分所属单位在固定资产采购、监管费罚没款收缴、专项资金使用以及上报以前年度津贴补贴标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对部分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部分所属单位动用基建专项资金支付超标准办公用房租赁费、物业费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改正;对在固定资产采购、监管费罚没款收缴、专项资金使用以及上报以前年度津贴补贴标准等方面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证监会应强化制度约束、规范预算支出,清理结余资金、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执法效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证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证监会高度重视,召开审计意见整改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和派出机构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纠正和整改。对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的问题,已将有关情况报财政部;对部分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少计收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调整了会计账目和开支标准;对部分所属单位动用基建专项资金支付超标准办公用房租赁费、物业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着手整改;对在固定资产采购、监管费罚没款收缴、专项资金使用以及上报以前年度津贴补贴标准等方面存在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
cpajames 2008-9-6 10:21
审计署:保监会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3000万元
2007年,保监会本级及35个所属单位采取在往来科目挂账等方式,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2983.36万元
2008年9月5日,审计署发布“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该报告显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度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月至2月,审计署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1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财会工作奖惩机制,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2983.36万元。
2007年,保监会本级及35个所属单位采取在往来科目挂账等方式,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2983.36万元。
(二)扩大开支范围支出311.49万元。
2007年,保监会本级及4个所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在福利费中列支人员经费、津贴等共计311.49万元。
(三)所属黑龙江保监局账外存放资金428.93万元。
2007年,黑龙江保监局将应上缴财政的考试收入累计428.93万元存放于个人储蓄账户中,2007年末尚有61.27万元没有上缴财政汇缴专户。
(四)所属福建保监局多计支出13.04万元。
2005至2007年,福建保监局委托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中介人考试,但未经有效核实向该协会多计支出考试费13.04万元。
此外,保监会部分所属单位存在使用稽核办案费购买计算机、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等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存在账外资金、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追回有关款项;对使用稽核办案费购买计算机、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等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保监会应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支出,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和范围使用资金,提高会计核算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强对保险中介人考试收支的管理和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保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纠正和整改。对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的问题,已将有关情况报财政部;对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已对全系统进一步明确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经费列支渠道,并规范各项津补贴和年终奖金的发放标准;对存在账外资金的问题,已责令所属单位将考试收费立即全额上缴财政汇缴专户,并制定了《中介人资格考试报名费收缴管理办法》;对多计支出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重新核算考试承办单位的成本费用,在规定范围内据实调整支付费用标准;对使用稽核办案费购买计算机、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等不规范的问题,已制定了整改措施。
cpajames 2008-9-6 10:24
审计署:税务总局扩大范围编报支出预算3000万
2008年9月5日,审计署发布“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该报告显示:
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税务总局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税务总局2007年本级预算收支管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制订和修改了《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及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培训费开支标准》等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执行以前年度审计决定,落实以前年度审计建议。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编报所属3个自收自支单位基本支出预算2982.81万元。
2007年,税务总局在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编报了所属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等3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取得预算资金2982.81万元,扩大了预算支出范围。
(二)新办公楼项目未经批准立项,预算资金闲置2.98亿元。
截至2007年底,财政部批复并拨付税务总局新建办公楼基本建设项目预算资金3亿元,但该项目未经批准立项,税务总局用于项目前期费用支出129.4万元,自行调整项目预算1600万元用于湖北省巴东县国家税务局搬迁。截至审计时,该项目立项仍未获批准,加之受拆迁改造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难以在原建设地点继续建设,新建设地点又未确定,造成2.98亿元财政资金闲置。
(三)部门预算中未编报车购税征管机构经费等预算8.48亿元。
按照车辆购置税费改革有关要求,各省车购税费改革人员和业务工作应于2004年12月31日前由国家税务局系统接收,其后相关资产和经费也应划转到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税务总局未将车购税征管机构经费预算8.48亿元编入部门预算,之后以追加的方式列入预算,造成部门预算编报不完整。
(四)未据实列支形成账外资金317.48万元。
截至2007年底,税务总局未据实列支以前年度出版《中国税务年鉴》和《中国税务公报》经费259.88万元,资金在所属税务出版社往来款挂账;税务总局流转税司等9个司虚列会议支出57.60万元,资金在所属金三环宾馆往来款挂账,用于上述司(局)相关支出。
(五)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等共计17 804.34万元。
2007年,税务总局本级在基本支出等方面超预算支出共计17 248.06万元;在行政经费中无预算支出职工宿舍水质改造等工程款292.59万元;举办“中国税务稽查十年”总结回顾活动挤占办案专项经费40万元;向所属金三环宾馆等企业拨付基本支出预算资金223.69万元。
(六)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设备技术处私存私放资金168.44万元。
2005年初至2008年2月底,服务中心设备技术处以加班费、房租费等名义,从该中心财务账内支取现金合计164.02万元和个人捐赠资金4.42万元,私存私放,用于发放各种补贴、举办活动等支出150.74万元,余额17.7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问题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编报所属3个自收自支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问题,要求税务总局今后在规定范围内编报预算;对新办公楼项目未经批准立项资金结余影响使用效益的问题,要求税务总局将资金余额纳入下年预算安排;对于部门预算中未编报车购税征管机构经费等预算问题,要求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落实改革措施,完整编报部门预算;对于未据实列支形成账外资金的问题,要求税务总局将未据实列支的出版经费追回并纳入预算管理,将虚列的会议支出上缴中央财政;对于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等问题,要求税务总局将拨付金三环宾馆等企业预算资金追回纳入预算管理,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对于服务中心设备技术处私存私放资金的问题,要求将私存私放资金余额收缴到服务中心财务账内统一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应按规定规范预算编报基础工作,真实、完整地编报部门预算;应重视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进一步规范基础管理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及相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局领导专门批示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扩大范围编报所属3个自收自支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问题,税务总局表示今后将按该局新“三定”方案规定的机构设置情况编报预算;对新办公楼项目未经批准立项、资金结余影响使用效益的问题,专门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基建经费的通知》,收回了湖北省巴东县国税局办公楼基建经费1600万元,项目资金余额2.98亿元由税务总局办公厅按规定编入下年度预算安排使用;对部门预算中未编报车购税征管机构经费等预算的问题,税务总局已商财政部同意,从2008年起将车购税经费纳入国税系统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对未据实列支形成账外资金的问题,税务总局办公厅已将在出版社往来款挂账的经费全部收回机关财务,纳入预算管理,并将在金三环宾馆往来款挂账的经费上缴中央财政;对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等问题,已将拨付给金三环宾馆等企业预算资金购买的车辆收归服务中心,并表示将严格执行预算;对服务中心设备技术处私存私放资金的问题,服务中心已将余额收缴到该中心财务账内统一管理,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的规定。
此外,对于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已另行出具审计建议函,税务总局已进行了整改。
cpajames 2008-9-6 10:26
审计署:财政部公务用车超编近四成
2008年9月5日,审计署发布“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该报告显示:
财政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财政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1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造成至2007年末财政资金结余41 427.41万元。
至2007年末,财政部预算结余资金41 427.41万元。其中2007年,财政部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产清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项目、三里河二区一号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和票据印制与监管项目等4个项目预算共计25 580万元,由于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仅支出8376.25万元,造成财政资金结余17 203.75万元,占项目预算的67%。
(二)预算编制不够细化6325.57万元。
2007年初,办公厅将35个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部分专项检查等经费预算未细化到各专员办事处,而是列入部本级预算中。当年,分3次追加给各专员办事处,共计6325.57万元。
(三)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基建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106 902.51万元。
截至2007年末,财政部于1993至2007年期间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23个基建项目累计投资106 902.51万元,均未办理竣工决算程序,相关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项目结余资金也未清理上缴。审计署在2003年的审计意见中就曾指出“财政部未及时办理已交付使用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基建项目结余款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并要求财政部责成机关服务中心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结转固定资产,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财政。但至目前机关服务中心仍未彻底解决该问题。
(四)公务用车超编21台。
截至2007年末,财政部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的公务用车编制数为56台(含3台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实有77台,超编21台,超编37 %。
(五)所属财政科学研究所未经批准设立收费项目。
2007年,财政科学研究所未经批准,向学员收取学费、计划外硕士研究生学费、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学费、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生学位论文答辩费(含指导费)、博士研究生招生费和所外人员听课费等共计742.38万元。
(六)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委托无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和设计。
2005年,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无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的北京瑞安博建筑工程咨询中心承担南配楼、礼堂等附属建筑加层改造以及其他项目的前期工作咨询和设计工作,截至2007年末,累计支付相关费用224.01万元。
(七)所属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收费票据监管中心2007年度预算中编列票据印制费3870万元,但未将该项支出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当年票据印制费实际支出2581.60万元。其中单次印刷10万元至120万元的31批次共支出1253.80万元,均未按规定组织进行询价评审;120万元以上的3批次共支出623.63万元,均未按规定组织进行二次竞价。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准确造成财政资金结余的问题,要求加强本部门项目研究论证和预算审核工作,严格按程序和标准编制部门预算,压缩资金结余规模,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将以前年度结余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尽快清理已经支出未报账事项和待清理事项,并按规定处理;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区分本级和所属单位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对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基建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办理决算和结转,基建项目结余应清理上缴财政;对公务用车超编的问题,要求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对所属财政科学研究所未经批准设立收费项目的问题,要求责成该所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委托无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和设计的问题,要求责成该中心加强工程咨询和设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所属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责成该中心今后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财政部应加强自我约束,从严从紧编审本部门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内控机制,认真遵守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找出了存在的不足。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认真进行纠正和整改。对预算编制不准确造成财政资金结余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消化结余资金的力度,在政策允许财政拨款项目申请数比上年增长20%的情况下,已连续几年实现部门预算负增长,同时加大工作力度,提高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并针对年度预算执行中实际发生的一些增支项目,尽量不申请追加财政拨款预算,而是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解决;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2008年已严格区分本级和所属单位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对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基建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已按规定正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结转固定资产,并将结余资金清理上缴财政;对公务用车超编的问题,已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汇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对所属财政科学研究所未经批准设立收费项目的问题,该所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报批材料,申请在国家部委院所办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出台前单独审批收费资格;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委托无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和设计的问题,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程咨询和设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所属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已责成票据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财政部已进行了整改。